第03章 剩下的死者(第4/5页)
饭店方面因为这种利用方法横跨了退房时间(两天),所以并不很欢迎这样的客人,但因为是熟客,所以未抱怨什么。那男子在登记卡上被处理为“携带者一名”。这是由女性掌握主动权的一对性伴侣。
死者在工作单位一栏里填的是总公司位于赤坂的校仓商事。经过询问,查明死者系该公司“原职员的妻子”。
怀疑的目光自然而然地投向了死者的同伴。凶器便是他浴衣上的腰带。他们利用这饭店约有一年的时间了,所以关系至少已持续一年了。
因为总是分头前来,表明他们忌惮众人的目光。搜查员认为是因一时发生争执而导致的冲动性杀人。只要查一下死者周围的人际关系,逮捕犯人看来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如果是这样,就会有一些疑点解释不通了。”从所辖警局麦町署赶来的刑警栋居表示异议。
“哪里解释不通呢?”从警视厅来的刑警横渡对栋居自语般嘀咕出来的话很感兴趣。他们几年前,曾共同侦破发生在同一饭店里的“黑人被杀事件”(参见拙著《人性的证明》),那以后,又合作过几次,彼此十分熟悉。
“他们在一起很亲密地用过餐啊。”栋居对第一发现者送餐员的话很重视。
“吃完饭后发生争执的呗。”
“一般来讲,吃完饭后,心满意足,情绪都会很稳定的。”
“那可不一定。在吃饭时争执起来掀翻桌子的事不是也很常见吗?更不用说还喝了些酒。”在餐车上还放着葡萄酒瓶。
“饭差不多都吃光了,餐车被推到屋外。你看一下这餐具。两副叉子上都沾有一些口红。这是各吃一半后,再喂对方吃留下的痕迹。直接就用对方的刀叉,怎么看都是一副恩爱和睦的样子啊。”
“所以说是在那之后,气氛变得险恶的嘛。”
“就算这种情况是可能有的,但在每月都会利用一二次的饭店里杀人,同伴绝对会受到怀疑,这是连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呀。如果真想杀人的话,机会不是有的是吗?”
“所以说是突然发生争执一时兴起杀的人呐。”
“一般争执不下的场面,多发生在面对面说话的情况下。没有面对面的话,俩人的距离应该没有多少。”
“当然了,既是在饭店的房间里,离得再远也是有限的。”
“然后就是俩人处于同一状况的情况下。比如说一起吃饭啦,都在床上啦。一方吃饭另一方洗澡的时候一般不会打架的。”
“因为是死在床上的,所以应该是在床上发生争执的吧。”
“这一点我认为也大有可疑之处,同伴的浴衣被胡乱卷放在洗手间的架子上,只有腰带被从洗手间拿过来的?”
“大概是杀完人之后,脱下浴衣,扔到洗手间的架子上的吧。”
“同伴的浴衣是湿的,浴衣的腰带也含水分。这大概是因为开错了淋浴开关所以把浴衣也给淋湿了。不会有人穿这样的浴衣上床的。就是说,如果是杀人后脱掉的浴衣,就表示犯人是穿着湿浴衣上床的。而如果是杀人后使用的淋浴,那腰带便不应该是湿的了。
这样考虑的话,可以推断出犯人在杀人时,并未穿淋湿的浴衣。也就是说犯人与被害人不是处于同一状态下。一方穿着浴衣躺在床上,另一方穿着平常衣服在床外。
我认为这不符和因争执不下性起杀人的情势。即便因为什么缘故发生争执,犯人怒火中烧后,会跑到洗手间去拿浴衣的湿腰带吗?浴衣与腰带应该是脱在一起的才对,如果脱在其他地方,那腰带就不应该是湿的啦。”
“就是说你认为犯人不是死者的同伴,是吗?”横渡似乎对栋居的意见有点认同了。
“现在还不能断定,但多半是这样的。不过我想犯人应是与死者关系很近的人。因为死者是穿着浴衣将其迎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