缀章:宁府与曲府(第12/20页)
就这样,漫长且又急促的半岛之行开始了。宁周义一生不愿接近行伍,但却是一个满腹韬略的人。他这次不可避免地卷入了可怕的争夺之中,并在整个形势处于劣势的局面下取得了令人惊诧的成功。不过一场冤仇就此结下,对方放言:总有一天会把他活宰了。宁周义说自己从来没有私敌,对方既然如此,即说明这些人是怎样狭小的器局,即便得了江山也不会有什么作为。他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对自己的事业也早已不抱希望。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最喜欢的一个诗人是自沉汩罗的屈原,有一段时间竟亲自动手把厚厚的楚辞译为白话诗。他钟爱白话诗,却对当时流行的一些白话诗人嗤之以鼻:“哼哼呀呀的,总是没有来由地激动。”他对阿萍夸张地念出一些句子:“‘啊,女郎!女郎!我的女郎!’”他念着念着大笑起来,笑弯了腰。阿萍问怎么了?他说这些诗句让他走神了,他想起了一个谐音:女狼。他说还想起了另一个词:色狼。阿萍说:你多么顽皮啊。
宁周义对阿萍的爱是无法言说的。人世间有这样的理解和给予,真是让人嫉羡。对此李家芬子是铭心刻骨的。她作为结发夫人有理由在心里把阿萍打入十八层地狱,但最终还是感动多于嫉恨。她在最后的日月里甚至喜欢上了这个身材娇小的女人,唤她“妹妹”。但李家芬子隐隐觉得,自己的丈夫如此长久地迷恋而不能自拔,总是不祥的。她担心丈夫有一天会因为这种沉迷而失去清晰的计算,落入什么险恶的陷阱。
李家芬子估计得不错。一个长期孤寂的老女人往往会有特别的预感。那年春天阿萍被一支武装用计软禁在东部一座城市,以便吸引另一个更大的猎物。一般来说这种险境是不难预料和判断的,可是宁周义这一次竟直奔陷阱,结果只能是束手就擒。
那是残酷的战争年代,一拨人草率地结束了宁周义的生命。而这个生命曾经是那样地杰出。他严厉地磨练自己,准备做一番无私无畏的大事业。但一切还是化为泡影。这是那个年代里数不清的悲剧之一。
宁缬 她是李家芬子的亲生女儿,宁周义惟一的子嗣。她常常因为有一个俊美的少年宁珂喊自己姑姑而兴奋不已。宁缬算不得一个美丽的女人,也不够时髦,但就是格外惹人注目。她长得高大健硕,面庞阔大明亮,眉眼疏朗,常常咧开很大的嘴巴里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大概因为过早地离开了李家芬子,父亲宁周义又没有好好管束的缘故,她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长成了一个泼辣女人,成为宁周义的一块心病。当时她看上去已经十分成熟,身高在一米七以上,胸部高耸,两腿粗壮,最爱穿一双高筒皮靴。
当年的艳俗画报已经在私下流传,让宁缬手不释卷,并将其中的不良女子奉为楷模。她常叹没有遇到一个上好的摄影师或洋画匠,不然自己的身体也会大放异彩。她有一次在阁楼上孤芳自赏了一会儿,然后就连声喊起了宁珂。宁珂一踏入这间脂粉气逼人的屋子就看到了一个半裸的姑姑,抬腿就往楼下跑去。宁缬不失时机地喊了一嗓子,他略一犹豫,就被对方一把逮住。“姑姑让你干点什么也敢偷懒,你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宁珂低头咕哝:“我一会儿再上来。”宁缬在他的额头亲了一口:“你这个小嫩孩儿早晚被人一口吞了。”她从一旁取出一个器具,宁珂认出是一台照相机。“来,快给姑姑按按快门儿。”宁珂只好依从。这一次他从镜头里仔细看了她的肉体,想起了书上说过的一个词:“尤物”。他咔嚓一声按了快门,手冻得像冰。
那天阁楼上的宁缬亲了宁珂的额头三次,还张开血盆大口吓唬:“快走吧小嫩孩儿,姑姑火了一巴掌把你打杀!”宁珂逃离火场一般跑下楼去,身后是一阵哈哈大笑。宁缬对着镜子扭动,高一声低一声说:“小生这厢有礼了!”她后来穿上衣服,下楼扳住阿萍的肩膀,故意叫着“阿猫妈”:“阿猫妈,你说我多大嫁人才好呢?”阿萍并不气恼,因为已经习惯了。她知道只要宁周义不在,这个胖女儿什么都敢做。她说:“那要你爸同意呢。”“我会偷着嫁人的。说不定我会一口气嫁上仨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