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还是本来的题目(第5/8页)

有一晚,夜已深了,一群男人坐在蓓基客厅里的壁炉旁边烤火,炉里的火必剥必剥的响。男人们都喜欢到她家里度黄昏,她就请他们享用全伦敦最讲究的冰淇淋和咖啡。蓓基说道:“罗登,我要一只看羊狗。”

罗登正在牌桌上玩埃加脱,抬头问道:“一只什么?”莎吴塞唐勋爵也道:“看羊狗?亲爱的克劳莱太太,你这心思好古怪。为什么不养丹麦狗呢?我看见过一条丹麦狗大得像一只长颈鹿,喝!差一点儿就能拉你的马车了。要不,就找一只波斯猎狗也好,你看怎么样?(对不起,这次该我开牌。)还有一种小哈巴狗,小得可以搁在斯丹恩勋爵的鼻烟壶里。在贝思活脱有一个人,他有一只小狗,那鼻子——我记点了,是皇帝,——那鼻子上可以挂帽子。”

罗登一本正经说道:“这一圈的牌都由我记点儿罢。”往常他只注意斗牌,除非大家谈到马和赌博,他对于别人说的话全不留心。

活泼的莎吴塞唐接下去说道:“你要看羊狗做什么?”

“我所说的看羊狗不过是比喻。”蓓基一面说,一面笑着抬头望望斯丹恩勋爵。

勋爵道:“见鬼!你是什么意思?”

利蓓加道:“有了狗,豺狼就不能近身了。我要个女伴。”勋爵道:“亲爱的小羔羊,你多么纯洁,真需要一只看羊狗来保护你。”他伸出下巴涎着脸儿笑起来,乜斜着一双小眼睛对她一溜,那样子难看极了。

了不起的斯丹恩侯爵站在火旁边喝咖啡。炉里的火烧得正旺,必剥必剥的响,越显得屋子里舒服。壁炉周围亮着二十来支蜡烛;墙上的蜡台各各不同,式样别致,有铜的,有瓷的,有镀金的。利蓓加坐在一张花色鲜艳的安乐椅上,蜡烛光照着她,把她的身材越发衬得好看。她穿一件娇嫩得像玫瑰花一般的粉红袍子;肩膀和胳膊白得耀眼,上面半披着一条云雾似的透明纱巾,白皮肤在下面隐隐发亮。她的头发卷成圈儿挂在颈边;一层层又松又挺的新绸裙子底下露出一只美丽的小脚,脚上穿的是最细的丝袜和最漂亮的镂空鞋。

蜡烛光把斯丹恩勋爵的秃脑袋照得发亮,脑袋上还留着一圈红头发。他的眉毛又浓又粗,底下两只的溜骨碌的小眼睛,上面布满红丝,眼睛周围千缕万条的皱纹。他的下半张脸往外突出,张开口就看见两只雪白的暴牙。每逢他对人嬉皮扯脸一笑,那两个暴牙就直发亮,看上去很可怕。那天他刚在宫中领过宴,身上戴着勋章挂着绶带。他大人是个矮个子,宽宽的胸脯,一双罗圈腿。他对于自己的细脚踝和小脚板非常得意,又不住的抚摸自己左膝盖底下的勋章。①①英国的嘉德勋章是箍在左腿上的。

他说:“原来有了放羊的还不够照顾他的小羔羊。”蓓基笑着答道:“放羊的太爱打牌,又老是上俱乐部去。”

勋爵道:“天哪!好个腐败的考里同!①他的嘴就配衔烟斗。”

罗登在牌桌上说道:“我跟你二对三。”

高贵的侯爵喝道:“听听这梅里勃斯②,他倒的确在尽他看羊人的本分,正在剪莎吴塞唐的羊毛呢③。喝!这头羊倒容易上当得很。你瞧他好一身雪白的羊毛!”

①维吉尔及底渥克立斯等拉丁诗人诗里的牧羊人,现在成为牧羊人的通称。

②维吉尔《牧歌》中牧羊人的名字。

③骗别人的钱就说“剪某某的羊毛”。

利蓓加对他瞅了一眼,那表情很幽默,却又有些嘲笑的意味,说道:“勋爵,您还不是得了金羊毛勋章吗?”这话倒是真的,那时他脖子上还套着勋章,是复辟的西班牙亲王们送给他的礼物。

原来斯丹恩勋爵早年出名的胆大,赌钱的本领是了不起的。他和福克斯先生曾经连赌两天两夜。国内最尊贵的大人物都输过钱给他。据说他的爵位也是牌桌上赢来的。可是别人说起他年轻时候捣鬼淘气的事情,他却不爱听。利蓓加看见他的浓眉毛皱在一起,一脸不高兴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