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4/7页)
梅尔·库珀说:“我们从这双鞋的鞋面、鞋底和鞋尖的锯齿凹痕处采下不少痕迹证物。”他打开一个袋子,把里面的物质全倒了出来。“还真不少呢。”他淡淡地说了一声,随即俯身开始仔细检视这堆东西。
虽然这仅仅是一小堆残渣杂质,但对刑事鉴定人员而言,却大得像座山一样,里面可能富含大量信息。“梅尔,放大出来看,”莱姆说,“我们一起看看里头到底有什么。”
尽管科学仪器日新月异,但在刑事实验室中,最常使用的工具就是显微镜。而且从理论上而言,现代的显微镜与十六世纪荷兰人安东尼·范·列文虎克【注】发明的那台简陋的黄铜座显微镜比起来,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注】安东尼·范·列文虎克(AntonievanLeeuwenhoek,1632-1723),荷兰显微镜学家、微生物学的开拓者。
莱姆拥有一台老旧的扫描式电子显微镜,但现在已很少用了。他客厅临时搭建的实验室里另有两台显微镜。其中一台是德国莱茨公司的复合式偏光显微镜,这台型号虽旧,却是莱姆最信赖的设备。这种显微镜有三个观察孔——在观察者使用的双眼接目镜中央,另有一个拍摄镜头。
第二台是库珀现在正在使用的立体显微镜,是他先前用来检验在第一个命案现场找到的纤维所使用的工具。与其他显微镜比起来,这台显微镜的倍率并不高,只适合用来检验三维的物体,例如昆虫、植物和矿物等。
电脑显示器上出现了显微镜下的影像,这是供莱姆和其他专案小组成员一起观看的。
如果是刚接触刑事鉴定科学的学生,一定会马上把显微镜调到最高倍率,将证物放至最大。但根据实践经验,最适当的检视倍率其实并不是很高。库珀一开始只放大四倍,接着才调成放大三十倍。
“啊,焦点对准一点,对准一点。”莱姆叫道。
库珀调整接目镜上的高倍旋钮,显示器上的影像便立即变得清晰了。
“好了,就这样移动吧。”莱姆说。
库珀调整显微镜台上的控制钮,移动载玻片镜台。他轻轻转动,显示器上便有数百个各种形状的物体慢慢掠过,有些色泽极暗,有些呈红色或绿色,有些是半透明的。莱姆总有一种感觉,每当他透过显微镜的接目镜观察时,他会觉得自己就像个偷窥狂,因窥视这未知的世界而兴奋不已。
而且,这个世界尚有许多事物有待探索。
“里面有毛发,”莱姆说,“是动物的。”他从毛发上的鳞片数量上得出这个结论。
“什么动物?”萨克斯问。
“是狗,我肯定。”库珀先回答了,而莱姆的意见也与他一致。库珀立即上网,不一会儿,便从纽约市警局的资料库中调出动物毛发的影像档案。“有两个品种符合……不对,有三种。一种是毛发长度中等的品种,例如德国牧羊犬或玛利诺犬。另外还有两种长毛品种,英国牧羊犬和伯瑞犬。”库珀把显示器上的影像固定了,所有人便看见一团略带棕色纹理的棒状和管状物。
“那个长长的东西是什么?”塞林托问。
“是纤维吗?”萨克斯猜测。
莱姆看向塞林托说的那个东西。“是干草,或某种植物,但其他东西我就认不出来了。梅尔,用气相色谱分析仪检验一下。”
没多久,气相色谱分析仪便完成化验结果,机器显示器上出现一张图表,里面列有各项分析出来的物质:胆色素、粪胆素、尿胆素、吲哚、硝酸盐、粪臭素、硫醇、硫化氢。
“啊!”
“啊?”塞林托问,“你说‘啊’是什么意思?”
“指令,显微镜一号。”
显示器又换回刚才的影像。
“这很明显……死了的细菌、半消化的纤维与野草。这是狗屎!哦,抱歉我说了粗话,”他语带讥讽地说,“这是狗的粪便。看来,我们这位疑犯踩到他不该踩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