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早晨(第3/23页)
我穿没穿套鞋?带没带外套?学校的作业完成了吗?为什么我的裤子拉破了?
她还总是纠正我的语法。
“我和罗伯特要去……”[3]我说。
“罗伯特和我,”妈妈打断我的话。
“我和杰米想要……”
“杰米和我,”她总是纠正我。
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有特定的形象。妈妈在我脑海中的形象是涂着口红,向我弯下身体,竖起一根手指,教育我要好好努力。而爸爸的形象则是一个身体后仰,肩膀靠在墙壁上休息的男人。他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看着我,任我起起伏伏。
现在回想起来,我应该看得出,妈妈要靠近我,爸爸则要远离我。但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小孩能懂啥呢?
*
我妈是法国移民的后裔,信仰新教,我爸是意大利移民的后裔,信仰天主教,他们俩的结合,等于把上帝、罪孽和人生百味搅和在一起,弄得火候过了头。他们总是在争吵。孩子、食品、宗教,都是吵架的诱因。爸爸曾在浴室门口挂了一张耶稣像,一等他上班,妈妈就把画像挪到一个不太显眼的角落。爸爸回到家就大声嚷嚷起来,“上帝啊,你怎么能够动耶稣像呢!”妈妈反驳道,“那不过是个画像罢了,雷奥,你以为上帝愿意把自己的画像挂在浴室门口吗?”
爸爸不睬她,把画像挂回去。
第二天,妈妈又把画像挪走。
如此这般,折腾不休。
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文化背景,如果说我们家有民主的话,那么爸爸的一票相当于两票。他决定我们晚饭吃什么,房子刷什么颜色,家里的钱存什么银行,客厅那台赞尼诗牌黑白电视机应该调什么频道。我出生的那一天,他通知妈妈:“这孩子要去天主教堂受洗,”毫无商量余地。
滑稽的地方在于,他自己对宗教其实没有什么兴趣。战争结束后,爸爸在镇上开了家卖烟酒的小店,和宗教比起来,他更关心的是利润。他对我的要求,就是要我信仰棒球。我还不能走路的时候,他就扔球给我。在妈妈还没有让我用剪刀之前,他已经给了我一个木质的球棒。他说只要我有“计划”,并且“坚持执行计划”,那么总有一天,我可以加入甲级棒球队。
当然了,在你如此年幼的时候,你会把父母给你设定的志向当成栖身之所,而不是你自己的。
所以,我七岁的时候,学会了看报纸上的棒球比赛积分表,那上面所列出的棒球队的名字,就是我奋斗的目标。我在爸爸的店里放了一副棒球手套,如果他有几分钟的空余时间,那么他就可以在停车场里掷球给我,帮我练习。我甚至会穿着钉鞋去教堂参加星期日弥撒,因为赞美诗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我就要赶去参加美国循环赛。人们说教堂是“上帝的家”,我很担心上帝会不满意我穿着钉鞋踏在他家地板上,所以我曾试着踮起脚尖走路,可是爸爸却小声说,“见鬼了,你干吗呢?”我赶紧放下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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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妈妈呢,并不喜欢棒球。她出身贫寒,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战争期间,不得不辍学打工维持生计。她的高中文凭是上夜校得来的,后来她又用同样的办法修完了护士学校。在她看来,只有书本、大学以及它们替我打开的一扇扇门才是正途。对于棒球,她觉得唯一的用处就是让我“呼吸点新鲜空气”。
但我打棒球的时候,她总会来看。她坐在观众席上,戴着大大的太阳眼镜,头发总是吹得整整齐齐,那是当地美容院的杰作。有时候,我会从球员候场区偷偷看她,发现她总是望着遥远的地平线。但轮到我出场击球的时候,她会拍着手叫:“耶,查理!”我想,对我而言,那就是参加比赛的全部意义所在了。在爸爸离开我们之前,他是我参加的每一个业余棒球队的业余教练。有一次,他看到我朝着观众席方向张望,便朝我嚷道:“眼睛看着球,鸡仔!那里可没有能帮你打好球的东西!”我赶快回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