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另一个桑(第9/9页)

那天早上,他跟埃尔维拉一起看完监控录像,并且在埃尔维拉回家之后,艾登神甫翻开日历。下个星期他有几个饭局,是跟几个慷慨捐赠修道院的人一起吃饭,因为他们经常会给修道院捐赠食物和衣服,时间长了也就成了很好的朋友。他想确定一下今天晚上和安德森一家吃饭的时间。

他记得一点没错:时间是6点半,地点是位于中央公园南街的纽约运动员俱乐部。就在埃尔维拉和威利公寓在的那条街的下面,他想。太好了。我刚刚记得我昨天晚上将自己的围巾落在他们家了。我想埃尔维拉并没有发现否则她在这里的时候就会说了。吃过晚饭我会给他们打电话,如果他们在家,我就过去拿。这条围巾是他的姐姐维罗妮卡为他织的,如果让她知道大冷天的他没有围这条围巾,他得有大麻烦。

吃过午饭,他正打算离开修道院,尼尔拿着一块抹布和一罐家具抛光料从小教堂里出来。“神甫,你看到那个女人了吗?我是说你朋友在监控录像上认出的那个女人是偷走自己亲生小孩的那个吗?”

“是的,我看到了。”艾登神甫不客气地说,他是想清楚地告诉尼尔,自己并不希望再谈论这件事。

尼尔本来想说,他在看录像带的时候似乎想到了什么。星期一晚上,监控录像拍下那个叫莫兰德的女人的那个当口,他正步行回他位于第八大道的公寓,但是正当他到达拐角处的时候,走在他面前的一个年轻女人突然冲到马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她差点就被一辆车撞到了,他想。我当时看清楚了她。

所以他回来又重新看了一遍录像,暂停在埃尔维拉·米汉认出她朋友的那个画面。那个差点被出租车撞上的女人肯定是录像带上的那个,他想。但是除非她能够在马路中间把衣服换了,否则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尼尔耸耸肩。他本来想将这事告诉艾登神甫,但艾登神甫显然不想听。反正这也不关我的事,尼尔拿定主意。他今年41岁,因为酗酒,他什么工作都干过。而他最喜欢的工作是警察,不过只做了几年。无论要戒酒的时候表示多么大的决心,在当班的时候喝醉三次还是会被扫地出门。

我有条件成为一名不错的警察,尼尔走向多用途衣橱的时候反省着。所有同事都开玩笑说,如果我看过一张大头照,过一年我还能在时代广场把这人揪出来。好希望我能够留在局里,也许到现在我已经做局长了!

但他在被开除后并不是去嗜酒者互诫协会。而是不停地换工作,最后竟流浪街头,靠乞讨为生,睡在庇护所里。三年前,他来这里讨吃的,一名修道士将他送到了位于格瑞莫尔的旅馆,那里有个针对他这种人的康复计划,而他也终于在那里把酒戒掉了。

现在,他喜欢在这里工作,喜欢保持清醒的感觉,喜欢自己在嗜酒者互诫协会结交的朋友。修道院叫他管家,其实这只是杂工的委婉说法。但这样的称呼仍然有一定的尊严。

如果艾登神甫不想我谈论那个叫莫兰德的女人,那就这样吧。尼尔拿定了主意。别多嘴。反正他也不会在意我见过一个长得很像她的女人。

他为什么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