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野狐禅(第2/2页)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我的人生忽而在东,倏而在西,一时晴空万里,一时大雨滂沱,虽然当时惘然,所有恩情都会一生长忆。

母亲去世时,悲恸到有些失常的父亲屡次强教我写篇“哭妈妈”去报上发表。我那时恰至而立,放弃写作有年,也有洋学位,有家庭,有工作,完全合乎他们的理想。听说要我写“哭妈妈”这样老土的题目岂止没有遵命,还大悖逆,恶声答他:“早就不写了! 你不是说野狐禅吗?我现在最怕别人知道我写过东西!”

我爸爸只叹气道:“写过东西怕人知道怎么样?又不是做过小偷!”他没有替自己说的“野狐禅”翻案。在我父亲心中大约凡是不经世济时或发聋振聩的文章一律还是“野狐禅”。

“野狐禅”典故出自佛教《传灯录》和《四家玄录》,说一个高僧认为修行可以达到“不落因果”,结果堕成野狐五百年,等到百丈禅师告诉它修行要“不昧因果”,才得以解脱。我既不出生在文学世家,长大又没读文史专业,从搬凳爬高识字读书就是个“杂家”,都不用“堕”就已经身在旁门左道。五百年我只走了十分之一,就每世活一百岁,也要五世才得修完。既然“野狐禅”一参就是几辈子,我就继续“写小说好修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