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第7/14页)
小花眉头一挑,道:“没问题,到时候办张遗失就好了,才五块,我出钱。”
汪洋听她说话不知怎么有点刺耳,可是实在是无法拒绝的举手之劳,只得内心不太情愿地帮了她这个忙。
此后小花却回报似的常常摇个电话到他办公室问他要不要搭便车。洛杉矶的巴士服务令人不敢恭维,汪洋一时还没有车,确实能用得着这个好处,两人竟致同进同出了。后来到了考期,图书馆占位子不容易,小花就索性与他合用起他的办公室来了。
换把锁吗?汪洋想,太严重了点吧。当初把对号密码告诉她也真太轻率了一点。现在可好,她要来就来,要走就走。说是个女朋友吗,他做歪梦也做不到她头上,说不是个女朋友嘛,挨挨蹭蹭地用一张桌子读书,还给人家讲闲话。他叹口气,用手一拍前额,告诉自己,读书读书,想那么多干什么!
书一翻,看见一张印了几只小白兔的书签,是小花的“芳泽”。她给他每本书里夹上这么一张怪东西,自己的铅笔盒儿、书本书包,更五颜六色地贴满了这一类画了小狗小猫的贴纸;还有她那个支票,汪洋头次看见简直不相信能用了兑钱;挑了个花样全是大眼睛的小矮人。
他拿起书签瞧瞧,下面中文印了两句似通非通的话,什么友谊的芬芳是花朵的芬芳,和兔子好像扯不上关系。汪洋两个手指一弹,把书签射飞了开去。巴巴地从台湾带这种东西来!他想,根本还是个孩子嘛,家里大人怎么放心把他们这样子丢在美国呢?
他扯开一张新的计算纸收心读书。旧的揉进字纸篓里还可以看见上面有他自己鬼画符似的各种“蔡美杨”、“蔡美杨”签名式。那是昨天小花拿了封信来找他代家长签字,他先练了一练的陈迹。
“什么东西?”汪洋开玩笑道,“字不能随便签,被你卖掉了怎么办?”
“又不是签你自己的名字。”小花说,“我需要一个不同的笔迹,我弟弟这个老师教过我,她很厉害!没办法。”
原来是要代蔡美签一张因故不克出席母姐会的证明。汪洋在纸上练练,让小花拣了一个,一面画符一面说:“干吗伪造文书,为什么不找你婶婶去参加?”
“为什么要找她?”小花总是爱用问题答问题。
“是你婶婶嘛。”汪洋说。
小花抿抿嘴,是懒得再讲的神情。过了一会儿,却说:“我妈说她最坏。苦死了我们也不会去找她。”
蔡美自己却并不知道大人们一点嫌隙、几句怨言,竟然让孩子们永志不忘,尤其是个心高气傲的小花,等妈妈一走,十七岁的她便在个异国做起家长来。三姐弟中她原本最聪明,程度也最好,很快学校功课就跟上了。因为英文总还是差点,又得兼任司机、管家、保姆带煮饭,并没有时间去交什么朋友。她的日子就在家、路上与学校之间寂寞地忙过去。明鸿打了几架以后倒交上几个不打不相识的朋友——两个跟他差不多背景寄居在亲戚家的孩子和一个住过台湾会说国语的越华,于是四个黄小孩校里校外同进退,倒也不怕外侮。
丽珠却成了最令人担心的一个。她变得更安静沉默,在学校里不跟人说话不参加活动,老师简直不知道她懂话不懂。学校屡次通知家长去谈话,信都给小花扔到垃圾桶里,因为既不愿找叔叔婶婶自己又不够代表。学期结束时学校再度来信约谈家长,请家长考虑让丽珠接受特殊辅导和心理治疗。
“妹妹,”小花找着丽珠讲,“你是怎样?功课赶不上我可以教你,他们这里好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