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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很多人说过,格瑞斯大街上的这些小区安置房和斯坦福大学的学生宿舍都是一样的建筑结构。但现在,它们两者之间已经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了。每幢楼房的小阳台都用铁丝网封了起来,因为,在过去的五年中,不断有人掉落到下面的人行道上,有的是自杀,有的是被抛下去的婴儿,有的是醉鬼,有的则是被人推下去的。阳台上的玻璃推拉门也都被换成了木板门。阳台上一般都挂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包括洗好的衣服、垃圾桶、黑帮的旗子、旧轮胎、汽车零部件等,冬天挂上去的则是任何可以抵挡寒风的东西。大概没有哪个社会学家能够描述出这些人的生活和我们普通人生活之间的差别,肯尼利以前最常说的就是“这里可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他说得对,确实不是什么正经地方。但这里的生活也不是什么激进种族主义者能够理解的,这里就是战争区,我认为,就像是从越南回来的老兵所描述的场景。这是一片没有未来的土地,没有人真正明白其中的因果关系。这里只有血腥与狂躁,热烈与冷静,这些才是一些有意义的词。跟这里的人,你不用谈论明年可能发生的事,甚至连下周可能发生的事都不用谈。有时候,我听到我的证人描述他们每天的日常生活时,看到他们那种不以为然的态度,我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生活在幻觉中。我有一个线人,叫摩根·霍伯利,他原来也是“暗夜圣徒”的成员,后来真正开始信奉宗教、金盆洗手。他告诉我,曾经有一天早上,他被门外的枪声惊醒了。他探头去看,发现是两个帮派在进行血战。我问他他当时的反应是怎样的,他说:“回过头接着睡呗,又不关我的事!用枕头捂住耳朵就行了。”
实际上,我长达四年的调查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摩根·霍伯利的帮助。他是一个潜伏在黑帮内部的英雄,斯特恩多次在陪审团前提到过我的成功,而我的成功只有一个幸运的因素:摩根。任何一个像“暗夜圣徒”这样的组织都有为了钱而叛变的人,很多人成了警方或联邦调查局的内线。但马文是聪明人,他也安排了不少人来进行反侦察的工作。我们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接到的线报到底是真是假,因为通过这些线人,我们往往同时收到两三个不同的内幕版本。
但摩根·霍伯利是一个真正可靠的人,他能深入到黑帮的内部。不仅仅因为他想这样做,也因为圣徒们都很喜欢他。他天生具有一种潇洒的气质,就像有人天生就懂音乐、懂马、懂运动一样。他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他的一举一动如同行云流水。与其说他长得帅,倒不如说是一种冷静的气质让他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他仿佛有一种魔力,能引起我内心的一种震撼,有点像是我对奈特的感觉。他说,有一天早上,他突然听到了上帝的声音,那个声音告诉他,“暗夜圣徒”的所作所为是邪恶的,于是,他偷偷成了警局的内线。当他去参加黑帮老大的会议时,我们会在他身上装上窃听器。他还会告诉我们很多黑帮成员的电话号码,我们再对这些电话进行监听。在摩根·霍伯利帮助我们的那七十天里,我们基本上搜集到了后来庭审所需要的全部证据,之后,才得以开始那场持续两年的漫长起诉。
当然,摩根没有撑到最后。他们说,好人从来都撑不到最后。肯尼利告诉我,他们找到了摩根。他们接到森林公园的巡警电话,听起来不是什么好事。当我赶到那里的时候,到处都是警察、急救人员和记者,这些人往往都是凶杀案现场的常客。大家都不想跟别人说话,人人都只想靠尸体近一些,到处都是人。我不知道摩根在哪里。肯尼利已经等在那里了,他把手插在外套口袋里,用阴郁的眼神看着我。他仿佛是在说,“我们完蛋了”,然后,他又收回自己的视线,仿佛是让我自己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