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节(第10/12页)

“为什么会不愿意?”

“那我给他打个电话看看吧!他现在在哪里?”肯普想到了雷蒙德现在可能在的地方,包括六家律师事务所、全国律师联盟,还有其他的一些文化团体,这六家事务所是欧葛来迪事务所、斯坦伯格事务所、马可尼事务所、斯里波维奇事务所、杰克森事务所,还有琼斯事务所,“我们应该尽快和雷蒙德见一面。”

很奇怪,这是斯特恩第一次说到一件事让我既完全出乎意料,又无法不去思前想后。确实,自从四月的那一天我从雷蒙德的办公室走出来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了,但他应该有很多自己的事情需要操心:找新的工作,换新的办公室。更重要的是,他也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刑事辩护律师,他知道,如果我们联系了,那么,我们之间的对话必须要非常谨慎小心。他的沉默,在我看来,是出于一种职业上的安全考虑。直到现在,连我都在怀疑这一切是不是新检察官用来陷害我的一场阴谋,因为这确实很像莫尔托的作风。

“如果他已经打算让莫尔托上庭作证,那为什么还要叫雷蒙德呢?”我问。

斯特恩说,从原则上来看,莫尔托很有可能不会出庭。尼可已经多次暗示过,会让莫尔托负责审理这个案子。在同一个案子中,律师不能在辩护的同时又担任证人的角色。但无论如何,斯特恩还是提醒了肯普,说我们应该提出申请,如果莫尔托要出庭作证,那么法庭方面应该撤销他律师的身份。如果无意外,这将会给检方一个措手不及,而我曾经对莫尔托说过的那句话也就不能作为证据了。斯特恩和我都觉得尼可不太可能会把那句话真的搬上法庭,但它确实对我很有杀伤力,所以,我们最好先发制人,免得到时候被动。

斯特恩往前探过身。“这个,我就不明白了。”他说,他举起那个女佣的证词,她在证词中说,她曾经在卡洛琳被杀之前没多久的那个晚上,看到我坐在从尼尔林开往市区的公交车上,“尼可让她来说这些话,到底是想证明什么?”

“我们家里只有一辆车。”我解释说,“我敢肯定,莫尔托查过了。那天晚上,巴巴拉开车出去了,所以,我必须以别的方法去卡洛琳家,那就是乘坐公交车了。我敢打赌,他们至少让警察在尼尔林的公交车站蹲点了一个星期,才找到这个认出了我照片的人。”

“我觉得这个很有意思。”斯特恩说,“他们显然承认了巴巴拉当天晚上确实把你一个人扔在家里。我也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相信是她开走了你们家的车,她们大学附近发生了好几起深夜抢劫案,女人一般都不会深夜自己一个人乘坐公交车的。但他们为什么会相信的呢?检方应该不愿意承认被告居然是坐公交车去杀人的,听起来怎么都不像那么回事。他们一定查了出租车公司和租车公司的记录,什么都没有找到。我猜,他们也找到了一些证据,证明巴巴拉当晚确实是不在家的。”

“大概是她学校的进出记录吧。”我说,奈特和我曾经去过她的办公室,“计算机上会显示她使用机器的时间,而且她一到办公室就使用计算机。”

“哦。”斯特恩说。

“那是什么时候?”肯普问,“不会太晚吧?她应该知道在谋杀案发生的那天你在家啊,或者至少在她出门的时候,你是在家的,对不对?”

“嗯,她登录计算机的时间应该是八点,从家里出发的时间大概是七点半,最迟也就是七点四十左右。”

“那奈特呢?”斯特恩问,“他那天什么时候睡觉的?”

“差不多也是那时候,一般巴巴拉在出门之前都会先把他哄上床。”

肯普问:“那奈特睡觉以后会经常起来,还是睡得很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