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春 卡洛琳之死 第五节(第3/7页)

我要去开会了,但心里似乎还有什么事在烦扰着我。当我再一次看着那张打印名单时,我发现,还有一个案子的资料没有找到——那是一个B类案件,根据州政府对犯罪案件的分类,这是指涉及执法官员受贿的案子。卡洛琳一般不会处理自己范围之外的案子,而B类案件一般都是要特别立案调查的。所以,在分配B类案件时,往往都是由我直接安排处理。一开始,我想,这个案子会被列在名单上大概是电脑弄错了。但我到处都没有找到这个案子的相关档案,而且它还被标注为“未定”,通常这就意味着调查结束,但并没有逮捕任何嫌疑犯。我又迅速地翻了一遍卡洛琳的抽屉,然后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我自己也有所有B类案件的打印清单,但这个案子我那里也没有。实际上,除了卡洛琳的文件夹之外,就连电脑系统中都找不到这个案子的任何资料。

我在记事本里写下:B类案件?卡洛琳?

尤金妮亚站在门口。

“天哪!”她说,“你跑到哪里去了?我一直在找你,大老板回电话了。”大老板,当然就是指雷蒙德·霍根,“我到处找了个遍。他留了言,让你一点半在德兰西俱乐部和他碰头。”在竞选期间,雷蒙德和我经常都是这样见面的。我趁他吃完午饭,还没有开始下午的演讲之前去找他,向他汇报办公室里的最新情况。

“梅可呢?她有什么消息?”

尤金妮亚念着手上的纸条,“一上午都在街对面。”毫无疑问,她是在市区分院监督新检察官的工作。

我让尤金妮亚把会议推迟半个小时,接着,我来到法庭,找到了梅可。二楼正在进行庭审。这些分庭是被逮捕的嫌疑犯第一次正式出庭的地方,由法官判定他们能否获得保释,这里还会审理一些小的违法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的证据预听证会。在上诉庭或投诉庭工作一段时间后,被分派到分庭往往是成为副检察长前的第二或第三个阶段。我就曾经在这里工作过一年半,然后才被派到重案重审庭。现在,我很少回到这里,因为在这里,那些罪恶总是显得那么真实,连空气中都仿佛有一种痛苦在挣扎着、颤抖着、呐喊着。

在两间大审判庭外面聚集着一群人,我觉得很像以前在远洋海轮最底层舱位的那些穷人。他们都是被关在拘留所里的年轻人的母亲、女朋友或兄弟姐妹,他们在为他们的亲人哭泣着。律师们到处走动,催促着各自的客户,像投机倒把的商人。由政府指派的公益律师大声喊着一个个名字,这些人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面,却要在片刻之后为其辩护。检察官也在大声喊着,找着某个案件中负责逮捕嫌疑犯的警察。警察为了避免律师没完没了的盘问,往往故意把报告写得晦涩难懂,而检察官则希望了解更多的信息。

审判庭内部的构造是拱顶的,有红色的大理石柱子、橡木墙壁和长条靠背椅。在这里,各种混乱仍在继续,人们永远都在吵吵嚷嚷。检察官和被告的辩护律师坐在前面,这样才能清楚地听到法官是否在叫自己的案子,他们也会和和气气地讨论是否有坦白从宽、从轻发落的可能。在法官席前,往往有六七个律师围绕在文员身边,递交各种出庭表格,查对法庭档案,或是催促文员把自己的案子往前提,让法官早点审理。还有警察,大部分警察都是两个一排靠墙站着——很多人都是刚刚值完从半夜十二点到早上八点的夜班,来参加晚上所抓嫌疑犯的保释听证——这些警察喝着咖啡,跺着脚,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在法庭的另一边,拘留所里也是喧哗不断,被拘留在这里的被告正等着上庭,总有一两个人会对着法警或自己的律师破口大骂,抱怨拘留所里的条件有多么糟糕,公用厕所的味道又是多么难闻。其他人则时不时发出一声哀叹,或偶尔用头去撞撞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