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风俗画(第2/3页)

所谓风俗,主要指仪式和节日。仪式即“礼”。礼这个东西,未可厚非。据说辜鸿铭把中国的“礼”翻译成英语时,译为“生活的艺术”。这传闻不知是否可靠,但却很有意思。礼是具有艺术性的,很好玩的,假如我们抛开其中迷信和封建的内核,单看它的形式。礼,包括婚礼和丧礼。很多外国的和中国少数民族的民间舞蹈常常以“××人的婚礼”作题目,那是在真实的婚礼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结婚,对一个少女来说,意味着迈进新的生活,同时也意味着向过去的一切告别了。因此,这一类的舞蹈大都既有喜悦,又有悲哀,混合着复杂的感情,其动人处,也在此。中国西南几个民族都有“哭嫁”的习俗。临嫁的姑娘要把要好的姊妹约来哭(唱)一夜甚至几夜。那歌词大都是充满了真情,很美的。我小时候最爱参加丧礼,不管是亲戚家还是自己家的。我喜欢那种平常没有的“当大事”的肃穆的气氛,所有的人好像一下子都变得雅起来,多情起来了,大家都像在演戏,扮演一种角色,很认真地扮演着。我喜欢“六七开吊”,那是戏的顶点。我们那里开吊都要“点主”。点主,就是在亡人的牌位上加点。白木的牌位上事先写好了某某人之“神王”,要在王字上加一点,这才成了“神主”,点主不是随随便便点的,很隆重。要请一位有功名的老辈人来点。点主的人就位后,生喝道:“凝神,——想象,请加墨主!”点主人用一枝新墨笔在“王”字上点一点;然后再:“凝神,——想象,请加朱主!”点主人再用朱笔点一点,把原来的墨点盖住。这样,那个人的魂灵就进了这块牌位了。“凝神——想象”,这实在很有点抒情的意味,也很有戏剧性。我小时看点主,很受感动,至今印象很深。

至于节日,那更不用说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那样多的节,我们的童年将是多么贫乏,多么缺乏光彩呀。日本人对传统的节日非常重视。多么现代化的大企业,到了盂兰盆节这一天,也要停产放假,举行集体的娱乐活动。这对于培养和增强民族的自信,无疑是会有好处的。

风俗、仪式和节日,是历史的产物,它必然是要消亡的。谁也不会提出恢复所有的传统的风俗,但是把它们记录下来,给现在的和将来的人看看,是有着各方面的意义的。我很希望中国民俗学会能编出两本书,一本《中国婚丧礼俗》,一本《中国的节日》。现在着手,还来得及。否则,到了“礼失而求于野”,要到穷乡僻壤去访问搜集,就费事了。

为什么要在小说里写进风俗画?前已说过,我这样做原是无意的。只是因为我的相当一部分小说是写的家乡的,写小城的生活,平常的人事,每天都在发生、举目可见的小小悲欢,这样,写进一点风俗,便是很自然的事了。“人情”和“风土”原是紧密关联的。写一点风俗画,对增加作品的生活气息、乡土气息,是有帮助的。风俗画和乡土文学有着血缘关系,虽然二者不是一回事。很难设想一部富于民族色彩的作品而一点不涉及风俗。鲁迅的《故乡》《社戏》,包括《祝福》,是风俗画的典范。《朝花夕拾》每篇都洋溢着罗汉豆的清香。沈从文的《边城》如果不是几次写到端午节赛龙船,便不会有那样浓郁的色彩。“风俗画小说”,在一般人的概念里,不是一个贬词。

风俗画小说的文体几乎都是朴素的。风俗本身是自自然然的。记述风俗的书原来不过是聊资谈助,大都是随笔记之,不事雕饰。幽兰居士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序》云:“此录语言鄙俚,不以文饰者,盖欲上下通晓耳,观者幸详焉。”用华丽的文笔记风俗的人好像还很少。同样,风俗画小说所记述的生活也多是比较平实的,一般不太注重强烈的戏剧化的情节。写风俗而又富于浪漫主义的戏剧性的情节的,似乎只有梅里美一人。但他所写的往往是异乡的奇俗(如世代复仇),而且通常是不把梅里美列在风俗画家范围内的。风俗画小说,在本质上是现实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