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8/13页)

两天后的周六,厄内斯特很早就在比弗利山庄酒店房间醒来。太阳才刚刚升起。他洗了澡,刮了脸,穿上T恤和宽松的牛仔裤,外面套上一件棕褐色的亚麻夹克。房间里满地的衣服和报纸,但是也没必要整理了。

肯尼斯的办公室离酒店需要走半个小时,厄内斯特走出酒店,感受到了自由的味道。洛杉矶谁都不走路。他很饿,但是害怕如果吃东西的话,到时候笑气会让他吐得一塌糊涂。

办公室在一栋十六层楼建筑的十五层。大厅里只有一个保安,电梯里一个人都没有。厄内斯特用钥匙打开牙医诊所的大门,进门,回身锁好,然后把钥匙揣进夹克的口袋。房间里静谧一片,前台的窗子闪耀着清晨的日光,电脑则静静地藏在诡谲的阴影之中。

厄内斯特打开门,走进工作区。沿着走廊一路走去,走廊墙上大牌明星的照片都在向他致意。一共有六个治疗室,左手边三个,右手边三个。走廊尽头是肯尼斯的办公室和会议室,他们常常在那里聊天。肯尼斯的私人治疗室里配有特制水压牙科椅,供最有身份的病人使用。

那张椅子极尽奢华,垫子更厚、皮子更软。椅子旁的滑动桌上放着吸入甜香用的面具。控制台的阀门连在输气管上,装着笑气和氧气的罐子藏在墙里,两个控制旋钮都指向零点。

厄内斯特把旋钮调到一半笑气一半氧气,然后坐上椅子,戴上面具,放松身体。不管怎么说,这次肯尼斯不会用刀子切进他的牙床了。所有的疼痛和苦厄都离他而去,他的大脑在整个天地之间徜徉。他感觉棒极了,这时候还要想到死亡的话,真是荒唐。

下一部小说该怎么动笔的想法跃进了他的头脑,他想到了很多认识的人,没有谁是怀揣恶意的,这是他最爱笑气的一点。该死,他忘了修改绝笔信了,他意识到,不管他下笔时初衷多么良善、文辞有多考究,这些信都会伤人的心。

厄内斯特现在好像身处一个巨大的、航行中的彩色气球里。他飘荡在他所知的世界之上。他想到了伊莱·马林,追逐自己的命运、获得了巨大的权力,无情而睿智的手腕让世人敬畏。当时厄内斯特刚刚发表他的得意手笔,电影制作公司就买下了这部小说准备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还让他获得了普利策奖。出版商为他举办了鸡尾酒会,而伊莱也出席了这次庆典。

伊莱伸出手说:“你是个非常优秀的作家。”他参加酒会的消息传遍了好莱坞。而且伟大的伊莱·马林在大去之时又对他表示了最后的、绝对的尊重,他愿意按照毛利给他提成,尽管邦茨在马林死后对此拒不履行了。

其实邦茨也不是坏人,他这样不懈地追逐利益,都是源于他在那样一个名利场中的种种经历。说老实话,斯基比·迪尔才叫混蛋,因为迪尔凭借的是精明、魅力、禀赋的能量和与生俱来的背信弃义,可是个危险得多的人。

厄内斯特又想到,他为什么总是看不起好莱坞和电影,为什么总要嘲笑他们呢?这是嫉妒。电影是现在最受尊敬的艺术形式,而且他自己也喜欢好电影。但是他嫉妒摄制电影时剧组成员之间的联系。演员、剧组、导演、大明星,甚至是“西装男”——那些粗鲁不文的管理层,在拍摄期间都亲密无间像家人一样。虽然这个家庭不能天长地久,但至少能持续到电影杀青之前。他们相互赞美、亲吻、拥抱,彼此发誓一直相亲相爱。要是能拥有这种感觉该有多好。他记起来,当他和克劳迪娅第一次写剧本的时候,还一直以为这个大家庭会接纳他呢。

但是以他的性格、恶意的机智和总是浮上嘴角的讥笑,要怎么融进那个家庭呢?不过在甜美的笑气里,就连剖析自己也没那么犀利了。他有版权,他写过了不起的作品(厄内斯特真心爱自己的作品,这在小说界可不常见),他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