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卧铺列车上的惨案(第7/11页)
“是的,先生。您知道他们的身份。戈登·麦克林先生是位很有名的工程师,赛拉斯·亨普希尔先生是阿伯丁大学教授。他们两个根本不可能是凶手。”
“但你也知道,警长,这样一起案子里所有人都有嫌疑。”
“我承认,先生,所以我对他们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结果证实了我的看法。”
“我也做了相应的调查,我认为你是对的。那就剩最后一个女士包厢了。那三位女士怎么样?”
“一样。她们也没什么嫌疑。母亲很老了,胆子又小,不会撒谎。我觉得她的女儿也一样。我做了同样的调查,没发现一点儿值得怀疑的迹象。”
“走廊和洗手间都是空的吗?”
“是的,先生。”
“那就是说,停车时在车厢里的人都明确被排除嫌疑了?”
“是的。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些人确实都不可能是凶手。”
“那么凶手当时一定已经离开车厢了?”
“他肯定离开了,这正是我们遇到困难的地方。”
“好的,继续往下想。这样我们的问题就来了——他是怎样离开车厢的呢?”
“是的,先生。我从来没碰到过这么棘手的问题。”
署长陷入了沉思,顺手拿起一支烟点着了。他继续说道:“嗯,无论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他没有通过车顶、地板或火车其他部分逃走。他肯定是走了一条最正常的路——门。这样的话,车厢两头各有一扇门,六个包厢两侧都各有一扇门。所以他是通过这十四扇门当中的一扇逃跑的。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警长?”
“当然,先生。”
“很好。先说两头的门。通道的门是锁上的吗?”
“是的,先生,车厢两端的门都是锁上的。但我觉得这没什么用,一把普通的车厢钥匙就能把它打开。凶手手里可能就有一把。”
“是。现在把我们的理由再重新回顾一遍,确定他没有逃到卧车车厢。”
“在火车停车之前,女士包厢里的宾特利小姐一直看着走廊,那两个卧车车厢乘务员都在车厢的尾部。火车停车以后,三位女士都在走廊里,一个乘务员守在卧车车厢的通道里。这些人都发誓从火车离开普雷斯顿到搜查车厢前这段时间内,除警卫之外没人经过。”
“这些乘务员怎么样?他们可靠吗?”
“威尔科克斯有十七年的工龄,杰弗里斯六年,他们为人口碑很好。当然,他们两个人也理所应当地受到怀疑。我进行了常规的调查,但没发现任何疑点,我觉得这是正常的。”
“看上去凶手确实没有逃向卧车车厢。”
“这一点我可以肯定。您看,先生,我们对女士和乘务员分别提取了证词。这两拨人不可能联合起来骗我们。即使一方有可能,也不可能两方一起说谎。”
“是的,这听起来很合理。那么,另外一头……三等车厢那边怎么样呢?”
“在这头,”警长回答,“是史密斯夫妇和他们生病的孩子。他们在靠近通道的走廊里,如果有人经过他们一定会知道。我为那个孩子做了检查,他真的病了。这对父母都是性情温和的人,也没什么值得怀疑的。所以他们说除了警卫之外没人经过时,我相信了。当然,我并没有就此罢休。我检查了三等车厢里的每一个人,证实了两件事情:第一,搜查的时候,三等车厢里所有人都是从普雷斯顿上车的;第二,从普雷斯顿发车到紧急停车之间,除史密斯夫妇外没有人离开过包厢。这就证明在惨剧发生后确实没有人从头等厢逃往三等车厢。”
“警卫本身如何呢?”
“这个警卫人品也很好,他没有嫌疑,因为包括史密斯夫妇在内的好几个乘客看到他在刹车之后跑过三等车厢。”
“那么很明显,凶手一定是穿过了剩下那十二扇门中的一个。先从包厢这块说起。第一、第二、第五和第六包厢都被占着,他不可能从那些包厢穿过。那就剩下第三和第四包厢外侧的门了。他有可能从这两扇门中的一扇逃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