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德尔(第9/15页)

他写作就像别人讲话,他作曲就像别人呼吸。他的音乐浸透了当时欧洲各国家民族的音乐成分,洋溢着当时音乐家各风格流派的精神;然后更为丰富的音乐从他心里流出,染上大自然的气息,弥漫着光和影的颤动,唱着河流、森林和鸟儿的歌;这歌声充满他所有的作品,并启发他以半古典半浪漫的色彩,谱写出他某些最富诗情画意的乐章。他从不为了准备写出某首计划中作品而在纸上打草稿,而是随兴致所至即兴挥毫。事实上,他大概是前无古人的最伟大的即兴创作者。他作曲时,感觉如此急切,乐思如此喷涌,以致于手跟不上思想的速度;为了及时把它们捕捉住,他只好利用速记和缩略的方法。但同时又保持着精致优雅的平衡感,不失体裁的匀称(这同乐思喷涌常常矛盾)。在擅长写优美动听的旋律线方面没有德国人能超过他。只有莫扎特和哈斯在这上面与他并驾齐驱。他有个习惯:虽然极富创造力,但仍然把自己最重要最亲切的乐句一再重复使用,但每次引进一点难以觉察的变化,笔触稍有不同,从而使之臻于完美。这是他热爱完美使然。按顺序连续审视他的这些“音乐铜版画”对音乐家提高造型美的技艺会很有助益。这个习惯也表明:亨德尔的某些旋律在写下来之后,会继续在他的心底沉睡许多年,竟至沉入他的潜意识;然后不定在什么时候,它们会随着他突发灵感而在某一适宜它们的场合再次“应征入伍”。打个比喻,这些旋律就像在寻找一个能使自己再生的新载体,它们在寻找最适宜自己宣泄的环境;一旦找到了,它们便轻松自在地舒展自己。

亨德尔在别的作曲家的作品上下的工夫一点不比在自己作品上下的工夫少。假如你有空研究一下那些肤浅的读者所说的他的剽窃恶习,尤其是在《以色列人在埃及》中的“抄袭行为”,你会看到,亨德尔其实是以天才罕见的洞察力把藏在这些“被剽窃”乐句深处的灵魂挖了出来,而这是连它们的原创者都始料不及的。这需要你用自己的眼睛或耳朵去发现Stradella的情歌中暗示的《圣经》洪水。每个人都会看到或听到一首既独自又关联的、介于似与不似之间的艺术作品,并得出并非总是原创者才对该作品最拥有见地的结论。亨德尔的例子很好地证明了这点。他不仅创作音乐,还常常替别人再创作他们的音乐。Stradella和Erba对莱奥那多·芬奇来说只是火焰和墙缝,透过它们他看到了活生生的形象。亨德尔则透过Stradella的吉他温柔的颤音听到了暴风骤雨的来临。

我们切不能忘记亨德尔天才中的这种“召魂”功能。对此,那些只满足于听他的音乐而又不想看它所表达的内容的人士(即只从形式来判断他的音乐,而并不感受他的表现力和暗示性,有时甚至是幻像)是绝不会明白的。亨德尔的音乐是一种描绘情绪、心灵和情景的音乐,他注重构成情绪的框架的时代和场合,并以其各自独特的道德氛围来渲染这些情绪。一句话,他的艺术究其本质是如画的和戏剧性的……他作品中的亲密(或亲切)感在他死后被英国人的诠释歪曲了;之后在德国,门德尔松及其众多追随者的诠释又进一步巩固了这种曲解。通过排除及有系统地藐视亨德尔写的全部歌剧,通过筛掉他的几乎所有戏剧性的清唱剧(包括那些最新鲜有力的),通过把选择越来越狭隘地界定在他的四五首清唱剧上(这里,又过于强调他的《弥赛亚》),并通过不恰当地解释它们(尤其是《弥赛亚》。所谓“不恰当”,是指方式浮夸、僵硬、不动感情;乐队和合唱团过于庞大、严重失衡;歌唱者过于准确和虔诚,麻木不仁,毫无亲切感),最终造成了一种传统,认为亨德尔是一位教会音乐家,是承袭了法王路易十四的风格——全是华丽的装饰,浮华的圆柱,崇高冷漠的雕像,挂满勒布伦(Le Brun)的绘画。毫不奇怪,按这样的原则去解释亨德尔的作品,只能把它们降格为纪念碑式的枯燥乏味,就像勒布伦画笔下的戴假发套的亚历山大大帝和非常俗套的基督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