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克与《阿尔瑟斯特》(第9/16页)
在社交场合,他总是一副局促、郑重的架式,但他很容易被激怒。曾经见过亨德尔和格鲁克的伯尼对两人的性格进行了比较。他说:“格鲁克的脾气同亨德尔一样凶狠,而亨德尔的脾气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种恐怖。”格鲁克缺乏自制力,易怒,无法适应社交场合的习俗。他讲话直率,几近粗鲁。据曼雷西回忆,在格鲁克一次访问巴黎时,一天之内他二十次会同他讲话的人愤慨不已。他对阿谀奉承不在意,但热衷于自己的作品。但这一点并没有影响他公正地评价这些作品。他喜欢的人很少——妻子、侄女,及几位朋友。但是,他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丝毫没有他那个时代的多愁善感。他也憎恨一切夸张的举动,从未过分强调过他的亲人。尽管如此,他仍是一位开心的人,尤其是在饮酒之后——因为他喜欢随心所欲地饮酒、进食、直至中风夺走他的生命。从他身上找不到理想主义,他对人或事都不抱幻想。他喜欢金钱,而且并不隐瞒这一事实。他也非常自私,“尤其是在餐桌上,似乎他认为自己有权吃到最好的美味。”
从整体上看,他属于粗鲁的类型,绝对不是世俗中人,因为他缺少伤感,而是真实地面对生活,注定像一头野猪一样,反抗、击倒许多障碍。对于他的艺术之外的事物,他同样拥有非凡的才智,如果他愿意的话,他会成为一名同样才华出众的作家,因为他的笔端充满了尖锐、刻薄的幽默,打垮了巴黎的评论家,粉碎了《竖琴报》(La Harpe)。他具有如此革命,共和的精神,没有人在这方面比得上他,刚一到达巴黎,他就以没有哪位艺术家敢于尝试的方式对待宫廷和上流社会。在《伊菲姬尼在陶里德》上演的第一天晚上,在邀请了国王、王后及所有朝臣之后,他在最后时刻宣布演出不能进行,因为歌唱家们还没有准备好。尽管这违反了惯例,人们议论纷纷,但演出仍被推迟。他曾同埃南王子争吵,因为他们在一次晚会上相遇时,他没有正确地问候埃南王子;格鲁克说的是:“德国的习俗是只向尊敬的人起身致意。”没有什么事情能促使他道歉;不仅如此,如果埃南王子希望见到格鲁克,他只能亲自出马去找他。
格鲁克允许大臣们向他献殷勤。在排练现场,他头戴睡帽,没有假发,让在场的贵族帮助他梳洗,结果是能够递给他外衣或是假花成为一种荣耀。他非常敬重金斯敦公爵夫人,因为她曾经说过:“天才通常象征着坚定的精神和对自由的热爱。”
从这些特点中,我们看到一位百科全书派需要的人——珍视自己自由的多疑的艺术家,平民阶层的天才,卢梭心目中的革命家。
此人从何处获得了他有力的精神独立?他的出身是什么?
他来自平民阶层——来自穷困和长期无望的摆脱贫穷的斗争。他是弗朗克尼亚一位猎场看守的儿子。格鲁克生于森林中,少年时大部分时间赤足,游荡在金斯基王子的大森林中,冬天也不例外。大自然哺育了他的身心,他所有的作品都证实了这点。他的早期生活充满了艰辛,只能艰难地维持生计。二十岁时,他来到布拉格求学,为了挣得路费,他一路卖唱,或者用小提琴为村民们伴舞。尽管从几个富裕人家那里得到一些资助,他的生活仍然是不安定的,备受困扰,直至1750年,他三十五岁时,才娶了一位有钱的女人。在此之前,他一直在欧洲游荡,没有固定的工作或职业。三十五岁时,在创创作了十四部歌剧之后,他来到丹麦,以玻璃琴(Harmonica)演奏大师的身份演出音乐会。
格鲁克的两种个性应该归功于他的穷困和流浪生活:第一,他坚强的意志力;第二,由于他游历了伦敦、那不勒斯,又从德累斯顿来到巴黎,他掌握了整个欧洲的思想和艺术,赋予了他宽宏的百科全书派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