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年级(第14/20页)

我说过的吧,我表哥新买来的这个秃头原来是个牛逼人物,除此之外,他还是个君子,所到之处与人方便,很少给人添麻烦。他在网络上开了一家软件公司,用户经常打电话、发电传,问他软件的问题,他也不厌其烦地解释着。无奈有些用户实在太笨,怎么解释也不管用,这时他就要亲自去一趟。如果就在本市,那还好办,要是外地,就得发个特快专递,把他自己寄过去。我送他上邮局办有关手续,开着我表哥的吉普车。这辆车的特异之处是在挡风玻璃后中央有个大铁环,可以把房客的一只手铐在上面,我和秃头出去时就是这样的;还有一个特异之处在于房客的座位比驾驶座矮很多,秃头坐在我身边,比我矮了半个头,他东张西望,嘴里哼着一支不知所云的歌。

有关我表哥的这辆吉普车,还有些需要补充的地方:它是蓝色的,既没有顶篷,又没有门,但车上总带着一块大苫布,到了地方就把它苫上。我表哥出门时总带着一个房客,他说是帮他算账——我表哥是个文盲,但只在理论上是这样。实际上他能算账,三位以下的加减乘除算得比我还快。他还有阅读的嗜好,喜欢看话本小说,床底下纸箱子里有老大一堆。虽然如此,他还是老问别人:这是多少啊?或者是:这上面说些什么?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总得装装样子吧。当然,我表哥带房客出门,不光是要她算账——我和他出门时,也坐在那个座位上,我表哥常常下意识地把手放在我大腿上。

我和秃头上邮局,帮他办有关手续。手续相当烦琐,除了填单子,还要打手印,照相片,留血样,万一他在邮递的过程中逃跑了,要靠这些资料把他追回来。这些手续办好后,邮局用三十天不褪色的荧光染料在他额头、手背、前胸等部位盖了章,上面写着:邮递物品,交回有奖,藏匿有罪。万一他跑掉了,别人看到这些印迹,就会把他逮送回来。他长叹一声对我说道:出门受罪啊,小老弟。在这座公寓里,只有秃头真正把我当小老弟,这让人感到亲切,又让人感到绝望。我说:你也可以不出门,没人逼着你去。他说:那怎么成?我不能让用户失望。办好了这些手续,就要把他装箱——当然是装寄人的专用集装箱。我和他在邮局后面的库房里,看着传送带上运来的三个箱子。箱子有大号写字台那么大,是深蓝色的,绘有EMS标志,顶面漆成黄色,侧面有箭头,有大字,写着此面向上。有两个巴掌大小的窗户。打开椭圆的箱门一看,里面衬有塑料衬垫,有个大箱子占了四分之一的空间,人可以坐在上面,箱里有个化学马桶;顶上有盏不碎的节能灯。里面当然不舒适也不宽敞,但若只待48小时,看来还能坚持得住。三个箱子都是这样的,但装箱的小姐还是说道:挑一个吧。这位小姐穿着绿色的制服。戴着绿色的大檐帽,可是穿了一双雪白的运动鞋,色调不协调。秃头挑也不挑,就朝头一个箱子里钻进去了——但他被小姐制止住。这位小姐抬起腿来,用脚尖勾住了秃头的胳臂:邮局的小姐的脚像功夫师的那样灵巧,看上去真是怪怪的。她厉声喝道:穿着衣服就钻进去吗?这话不但让秃头意外,连我都感到意外:我手里提着一条黑色的塑料垃圾袋,秃头的全部衣服鞋袜都在里面,除了他身上那条破破烂烂的内裤。他直起身来,说道:连裤衩也脱?以前不是这样啊。那小姐只说了一句:衣服和人分着邮。别的就懒得再说了。他只好把裤衩也脱了下来——他那个东西真是大极了,垂在两腿之间老大的一嘟噜。小姐看了不好意思起来,飞腿去踢他的屁股,说道:还不快钻进去——他妈的,怎么能这么大。秃头的屁股上留下了一个黑色的鞋印,这使我感到不快。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会有这样的想法:这个人是我送来的,要踢也得踢我啊。所以我就瞪着那个小姐,把她瞪跑了。好在邮局里人多,瞪跑了这个还有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