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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手指敲着桌面。文件架上现在空荡荡的,既无待复的信件,我也不知道有什么该清算的账单。丹弗斯夫人说如有紧急信函,就给罗伯特打电话,由他派人送往邮局。不知丽贝卡都写过多少紧急信函,也不知信发往何处。也许是写给裁缝:“我的白缎子衣服星期二必须赶出来。”或者是写给她的理发师:“我下个星期五去做头发,我想跟安东尼先生约在三点钟。我要洗发、按摩、固定发形和修指甲。”不,写这种信太浪费时间,她只要让弗里思给伦敦挂个电话就行了。弗里思在电话中会这样说:“我这是代表德温特夫人讲话。”

我仍在一个劲儿地用指头弹桌子,想不出自己该给谁写信好。只认识一个范・霍珀夫人。我待在自己的家里,守在自己的桌旁,竟无事可做,只能给范夫人,一个自己所讨厌的、今生今世永不愿再见到的女人写信,想起来实在荒唐可笑。我把一页信纸移到跟前,操起一支笔尖明晃晃的细长钢笔写道:“亲爱的范・霍珀夫人……”我写写停停,非常吃力,在信中祝愿她旅途愉快,愿她的女儿身体健康,愿纽约的天气晴暖。我平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笔体竟是如此蹩脚难认,如此缺乏形体,既无个性又谈不上风格,甚至像出自未受过教育的人之手,完全是二流学校的劣等生写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