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9/13页)
哈利对“一战”一点记忆也没有——战争结束时他只有两岁。孩提时的他还以为“一战”是个地名,因为人人都对他讲:“你爹是在‘一战’里死的。”就好像他们跟他说:“到‘公园’里玩去,小心别掉到‘河’里,妈去‘酒吧’里见朋友了。”等他长大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之后,别人一提“一战”他就会伤心。和梦娇——那位和他做了两年情人的律师老婆——一起时,他读到过有关“一战”的诗,还有相当一段时间里称自己是个和平主义者。后来观看黑衣党在伦敦街头的游行时看到身旁一张张围观犹太人的恐惧的脸,他又认定,有些战斗是值得打响的。近些年,伦敦政府巴巴地指望着希特勒能把苏联毁了,对在德国发生的一切熟视无睹,真让他恶心。现在战争爆发了,他所担心的却只有那些和他一样没有父爱孤单长大的男孩子们。
不过轰炸机还没来过,真正的大轰炸是这之后另一个大晴天的事儿了。
哈利决定不回自己的住处。警察绝对在为他获准保释气得不行,定会找机会将他再次逮捕的。他还是低调一阵比较好。他可不想再回监狱了。但他总不能一直这么提心吊胆地一步一回头看有没有人追过来吧?怎么能一劳永逸地把警察甩掉呢?要是不能甩掉,他该怎么办?
他和老妈上了公交车。暂且先去她在巴特西的家吧。
老妈看起来很悲伤。虽然他们从未讨论过,但她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她语重心长地说:“我什么都没法给你。”
“你已经给了我一切了,妈。”他反驳道。
“不,我没有,不然你干吗还得偷人家东西?”
这个问题他回答不了。
下了公交车后,他们进了街角的报厅,对之前帮忙叫妈接电话的波尼表示了感谢,还买了份《每日快报》。头条是“波兰轰炸柏林”。他出门瞧见路上有一骑自行车的警察,本能地一阵慌乱。他差点就转身拔腿跑掉了,好在又想起抓人的警察都是两个一起的,这才定住了自己的腿。
这么活下去可不是办法,他想。
他们到了老妈家楼下,沿着石砌的楼梯爬到了六楼。老妈把水壶烧上,说:“那件蓝色的衬衣熨好了,你可以换上。”她还在料理他的穿着缝补。哈利进了卧室,从床下拉出了他的箱子,数起钱来。
两年盗窃生涯,他已经因此而攒了二百五十七英镑。他怎么想都觉得自己再怎么样也得偷了四倍这么多了,其他的钱花哪儿了呢?
他还有个美国的护照。
他若有所思地翻看着护照。他还记得,这护照是他在一名肯辛顿外交官家里的写字台里发现的。他看见护照主人名叫哈罗德,头像还跟自己有点像,就索性把它顺走了。
美国。
美式口音他也会。事实上,他知道一件大多数英国人都不知道的事情——美国人也有好几种不同的方言,有的方言就比其他的还时髦。拿“波士顿”这个地名来说吧。波士顿本地人说“巴”士顿。纽约的人则会念“包”士顿。在美国,你说得越有英伦腔,就越是上层社会的人。那里还有成千上万的无知美国少女等人去把她们迷倒呢。
而这个国家给他留的只有监狱和兵役。
他现在有护照和满口袋的钱。之前他在母亲衣柜里留了套干净的西装,再买几件衬衫和行李箱就行了。这里到南安普顿只有七十五英里。
他今天就能脱身。
这跟做梦一样。
老妈从厨房的呼唤将他从梦中拉了回来:“哈利,吃培根三明治不?”
“吃,谢谢妈。”
他到厨房在餐桌边坐下。她把三明治摆到他面前,他却并没动手拿。“我们去美国吧,妈。”他说。
她噗一声笑了。“我?上美国?我是不是还得带瓶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