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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她好像在外面,应该是在马路旁边。为了盖过环境的噪声,她的说话声音很大,我估计那噪声应该是由于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

“嗯,我刚结束午休。”我说。从某种程度来讲,这的确是实话。

“我和萨姆刚才回了一趟家,大门上插着一张警察的名片。”

“警察?”我重复道。

“格洛斯特郡警察局的一名警察。他在名片上留言说:‘请给我回电。’”

“噢,天哪!”我的大脑一片空白,一时想不出该作何反应。

“为什么会有警察的名片?出什么事了?”

“我不知道。”我说。

我真的不知道。是因为雅各布斯议员设法令人逮捕我吗?或是因为姐夫在我家开枪伤了人?还是跟爱玛有关?很难讲到底是哪桩事先找上门来了。

“你能不能给这个人回电话?”艾莉森说,“我不擅长处理这种事情。”

“当然,我来打。”我说。

我将车停在路边,艾莉森把名片上的联系方式给我念了一遍,这个人叫哈罗德·加利,是格洛斯特郡警察局的侦缉警长。最后,艾莉森说她要去妈妈家,然后便挂断了电话。还有一点她没有说,但我们两个都心知肚明。绑匪给我们的指示非常清楚:不要轻举妄动,务必保持沉默。

我们知道,绑匪正监视着我们家。

当看到哈罗德·加利警长把名片塞进我们家门缝时,他们会作何感想?就算这位警长开的不是警车,穿的不是警服,绑匪肯定也能猜测出他究竟是谁。警察要伪装成一般人,并没有那么容易。

我拨通了哈罗德·加利的电话,响了两声之后,我听到一个吐字清晰的声音传来:“喂,我是加利警长。”

“您好,加利警长。我是斯科特·桑普森法官。您是不是在我家门口留了张名片?”在自报家门时,我犹豫了一下,思索着要不要加上“法官”二字。不过,最后我还是决定要尽量运用手中的筹码。

“噢,您好,法官阁下。感谢您回电。”他说。

“应该的。请问有什么事吗?”

“您在家吗?我能不能到您家去打扰一下?十分钟到十五分钟就行。”

“不在。”我说,“我在上班,是我妻子告诉我说您留了名片让我回电。”

“噢,明白了。那今晚行吗?”

“请问您有什么事?”

“呃,其实也没什么。职责所在,有点事情需要调查。”

“所以究竟是什么事?”

“我还是想当面亲自跟您讲。”他说,“花不了多少时间的。您今晚下班后能给我十分钟时间吗?”

“我们今晚已经有安排了。”

“那明早怎么样?明天我六点就开始工作,我可以在您出发上班之前先赶到您家里。”

“最好还是不要。”我说,“请问,您究竟要做什么?”

他顿了顿,然后说:“法官阁下,恐怕我要搜查您的住所了。”

“原因呢?”

我听到他叹了一口气。

“我……我不能讲,阁下。”

“好吧,那我也不能让您搜查我的住所。”

“法官阁下,我对此感到非常抱歉,真的。如果您能配合的话,事情会容易许多。”

“恕难从命。”

他又顿了一下,说:“如有必要,我会申请搜查令的。”

即便我身为法官,也无法挑战搜查令的权威。警察局只要有合理的依据,就能申请搜查令。所谓合理的依据,就是指因合乎情理的理由而相信有犯罪案件发生。因此,申请搜查令的门槛是很低的。萨姆一心相信圣诞老人今年会顺着烟囱蹦下来,而警察有时比一个六岁的孩子还容易轻信。

“那看来我们就没什么好谈的了。”说完,我挂断了电话。

我重新开车上路后,给史密斯夫人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觉得不太舒服,下午就不去法院了。加利一定会申请到搜查令的,当务之急是赶在他到达之前回家。我必须要给绑匪传递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