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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大人,”沃思气恼地说,“原告方就给我们提出了两个选择,要么把专利期限内普瑞瓦利亚获利的百分之五十五分给他们,要么一次性支付给他们五百亿美元。面对如此无理的要求,我们怎么能达成和解!”

“无理?”希曼斯大声道,“你们想用我方委托人的专利,居然还——”

“谢谢你,希曼斯先生。”我一张口,希曼斯便立刻住嘴了,“听起来庭外和解是不大可能了。那证据开示讨论得怎么样?”

于是,双方便展开了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的唇枪舌战,我在旁边装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总结起来,就是沃思认为十七个科学家太多了,在他看来有十个科学家出庭做证就足够了。而且,他还拒绝上交希曼斯要求的许多文件和电子邮件,他说其中包含了阿波提根制药公司的大量内部情报,因而不能妥协。我耐心地等着他们把主要的观点都说完,然后便问他们建议如何安排审前日程,结果又引发了新一轮的口水大战。

“好了,好了,”我故意做出不耐烦的样子,其实我也确实有点儿不耐烦了,“看来,你们双方在这场会议上是达不成什么共识了。”

我假装无奈地看着他们,仿佛这一屋子都是调皮捣蛋的淘气鬼。“女士们、先生们,我充分理解这桩案子的重要性及风险性,”我说,“我完全可以把这些争论都推给手下的职员来处理,但我决定为大家节省宝贵的时间和成本,直接告知诸位我打算怎么办。”

此言一出,许多人都坐直身体,竖起了耳朵,等我往下说。

“首先,在证据开示的问题上,我同意沃思先生的看法,十七个证人太多了。我建议削减到十个。希曼斯先生,你可以选出十个你觉得最重要的证人出庭。”

沃思的脸上闪过了胜利的喜悦,但很快就因为我接下来的话一扫而空了。

“不过,我认为希曼斯先生有关文件和电子邮件的要求都非常合情合理。我们会将所有资料妥善保管、绝不外泄,这样阿波提根制药公司也就不必担心竞争对手会窃取情报了。我相信希曼斯先生行事会非常小心谨慎的,而且我们也会让帕尔格拉夫先生签署一份严格的保密协议。这样就比较公平了吧?”

双方都不敢有任何异议。到目前为止,这些提议就像所罗门[1]宣布要把男婴劈成两半一样,看似不偏不倚,其实各打一棒,这也是法官最为人诟病的做法。但我并没有说完,重头戏还在后面。

“接下来,我再说说审前日程的安排问题。诸位应该都知道,我于上周五批准了初步禁令。鉴于罗伯茨先生在公开场合发表言论,说要无视专利侵权的可能性,执意将普瑞瓦利亚推向市场,我觉得我也别无选择,只能批准禁令。”

罗伯茨脸红了。

我继续说:“但这样一来,一种有可能拯救上百万人生命的新药就要延迟面世了,对此我感到十分担忧。身为法官,我的职责就是在做决定时权衡利弊。目前看来,大众的利益显然才是最关键的,我想应该尽量不让法庭阻拦这种新药去造福人类。因此,从明天开始,给你们两周的时间来完成证据的取证与开示,两周后的周五举行马克曼听证会。”

这番话无异于投下了一枚炸弹,瞬间将诉讼程序的井然有序炸得片甲不留。“格拉哈姆、法隆与法利”事务所的一个律师惊讶地张大了嘴,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还有一个律师,我估计是来自“麦克道尔—沃特斯”事务所的,干脆发出了一声惊呼,仿佛他被人打了一拳似的。

在这群律师里,还是经验丰富的沃思最先反应过来了,但他开口说话时也是结结巴巴的。

“但……但是……法官大人……恕我直言,您这是说要让一年的工作在……在……不到三周之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