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真凶的独白(第3/6页)

我想你一定没想到会收到我的信。对,就是我,一个杀了五个人的女人,我想因为这个你会永远记得我的,对于我这样一个平凡的女人来说,能够被别人记住,这未尝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坦白说,我没想到有人能逮住我。

你真的很聪明,我不得不佩服你。

第一,起初我一直感到困惑,我自认为做事向来一丝不苟,这计划也很周全,我的运气也不错,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问题就出在我自己身上。首先,我忽略了陈剑河。如果我多花点时间了解他,我就会知道他收藏了我那么多东西,如果我知道他对我的过去一清二楚,我就会制订出更周密的计划,那么我想事情一定会进行得更完美。

第二,我不该留着他们两人的身份证。即使将它们当做战利品留作纪念,也不该使用它们,但是我太自负了,我认为警方不可能通过那两张身份证查到我,即使他们觉得可疑也会认为这只跟陈剑河有关,再说我觉得购买伪造的身份证更危险,于是我就做了这件傻事。

第三,我不该用当面交易的方式跟药贩交易,更不该选在一个那么大的商场门口,我早该想到这类商场的门口都有监控器。但是我又能怎么办呢?我是第一次买这类药,也是第一次接触这类人,我知道做这种生意的人多半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我担心如果不是当面交易的话,寄出去的钱会打水漂。而一旦当面交易,我又担心会被对方暗算,所以,我坚持由我指定交易地点,并选择了一个人来人往的大商场的门口,我认为这是最安全的。事实证明这是个错误。

第四,我不该把衬衫放在洗衣机里。我的确不知道洗衣机是坏的。

第五,我不该把我的日记藏起来。我一直在想,泄漏我秘密的那张照片和日记是怎么落到陈剑河手里的呢?现在我终于想起来了,杀死萧和林之后,为了避免家人知道我的事,我就将照片撕碎跟那本日记一起扔在一堆旧书里,后来我发现它们被我妈卖到了废品站,这真是一个大失误,我应该一开始就烧掉它们的,但是我找不到可以烧掉它们的场所。我知道它们被卖掉后,曾经去废品站找过那本日记,但没找到。现在回想起来,在废品站跟我说话的那个人就是陈剑河,但是我当时完全没注意到他,上了大学后也没有认出他来,他有一次跟我说他认识我已经很久了,但当时我对这些话背后的意义一无所知。

(我不知道我跟他成为大学同学是否纯属巧合,但你应该看到,我在日记中曾经提到我将报考哪所大学哪个专业。如果他真的爱我,如果他曾经跟踪过我那么多年,如果他曾独自去深山找过那两个人的埋尸地点,并且把他的蝴蝶标本留在那里,那么他跟着我上这所大学应该也没什么可惊讶的。)

第六,我不该把客厅地板上的酒瓶放进陈剑河的衣柜,那是我当时的突发奇想。上一次,我曾经看见张兆勇拿着酒瓶进到他的房间,所以这次我也照做了,我以为这样可以增加点效果,让警察认为陈剑河是个精神错乱的人,但是我忘了我是最后一个进入这个房间的人,而且也是在张兆勇之后唯一一个打开衣柜的人,你们很容易就能联想到我,这真是太大意了。

最后,我话太多了,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言多必失,这句古训一点都没错。

我真没想到,我犯的错误会那么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我知道你已经仔细阅读过我的那本日记,也许在你的心目中,我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这称呼很好笑,不过仔细想想也的确很相称,老实说,我才不在乎你究竟怎么想,但作为对手,我欣赏你,所以我想告诉你一些你不知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