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价值20万元的钻石项链(第3/6页)
袁桥犹豫着。
“我没抢她的项链。”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说。
“那为什么项链在你那儿?我们是在你的包里找到它的。不是吗?”
“因为那是我的。”袁桥终于说。
“你刚才还说那不是你的,而是你女朋友的。”林仲杰饶有趣味地看着他。
“我收回。”袁桥泄气地说。
林仲杰轻叹了口气,心想这小子总算承认了。
“好吧,那是谁的?”林仲杰问。
“我的。”
“你从哪儿来的?”
“我捡的。”
“在哪儿捡的?”
“在地板上,在我卧室的地板上,”袁桥抬起头,心急火燎地大声申辩,“我知道这很难让人相信,但我真的是在我卧室的地板上捡到的!”
“你说的是雨花石公寓902室,案发现场的隔壁?”林仲杰问。
“对。”袁桥的声音有点发抖。
“你是什么时候捡到的?”
“就是出事后的第三天。”
“在你卧室的地板上?它的具体位置是在哪里?”
“在,在我的床底下。”
“你知道项链的主人是谁吗?”
“是李今,我见她戴过。”袁桥的声音很低。
“你为什么不还回去?”
“我怕惹麻烦,而且我也在李今身上花过时间、精力和金钱,我想我应该得到补偿。”袁桥紧张地说。
“你为什么要逃?”
“我怕你们把我当成凶手。”
“如果你不是凶手你为什么要逃?”林仲杰严厉地盯着他。
“我说了,我是怕惹麻烦。”
“你那天下午是几点回到公寓的?”
“我说了,我不记得了,我没看表。”
“李今给你发短信说要见你,你一定非常高兴吧。”
“对,有一点。”
“但你看到她在陈剑河的房间的时候,你火冒三丈,对不对?”
“我是有点生气。”袁桥轻声说,随即他似乎突然意识到林仲杰这么问的意图,立刻抬起头申辩道,“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我懂得如何控制我的情绪。”
“是吗?我看未必。”林仲杰冷冷地扫了他一眼,然后慢悠悠地翻看眼前的卷宗,“1995年7月2日,你曾经因与同学发生口角,用水果刀在对方的大腿上捅了一刀,后来因为你认错态度诚恳,对方的伤又不重,双方达成了和解。1996年10月,你因为跟邻居发生争执,曾经用榔头砸坏对方的大门,你父母因此赔了一笔钱,同年11月,因为你的女朋友跟别人去看了电影,你在公园跟她摊牌时,把她推进了小河,幸好她懂得游泳,后来并没有大碍……”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袁桥打断了他的话。
“那么再说最近的事,你的女朋友现在躺在医院里,她的鼻梁被打断了,断了两根肋骨,掉了一颗牙齿,身上还有多处挫伤……看来,你有很严重的暴力倾向,你究竟为什么打她?”
“我说过了,我不喜欢她用我的网名上网。”
“她也曾用你的网名上网卖过其他东西,但你并没有生气。”
袁桥不说话。
“那条项链是你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吗?”林仲杰问。
“是的。”袁桥说。
“既然如此,那条项链就是她的了,她在网上出售有什么问题?”
“我认为她不尊重我。我不喜欢女人自作主张。”袁桥瓮声瓮气地说。
“纯粹胡扯。”林仲杰重重地把卷宗合上。
“得了吧,袁桥,你之所以会把她打个半死,是因为你担心项链的事会把你牵扯出来,所以你才会在当天晚上就逃跑。我说得没错吧。”
袁桥紧绷着脸,过了一会儿才说:
“我们那天吵架了,吵架时大家难免会说些过头的话,做些过头的事,因为大家都在气头上。我承认,我是有点出格了。”袁桥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他很清楚林仲杰究竟要问他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