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粗鄙是社会的癌症(第2/2页)

粗鄙的有恃无恐印证了邵燕祥在《普遍粗鄙化:当代的社会病》中说的,中国的粗鄙化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病和一种社会病。在粗鄙化的社会里,人必须习惯粗鄙才能生存,因此会变得很皮实,这就像在污染的环境中,人都会变得特别能“抗毒”一样。这种对环境的适应虽然显示了非凡的生存调适能力,但未必是一件好事。“文革”的时候,由于千千万万的人随时都在被羞辱,在丢脸,以至丢脸成了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结果差不多整个社会都变得一样不要脸。那时候,不少人因为“要脸”,因为忍受不了无端羞辱而自杀。而那些能够经受不公对待和百般羞辱而忍耐着存活下来的,都是特别皮实的人。然而,他们的皮实恰恰帮助积淀了中国文化中千百年来的那种逆来顺受和隐忍苟活。

个人的粗鄙化与公共权力的粗鄙化往往如影相随。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被强梁的权力粗鄙地对待(被蔑视、羞辱、没有尊严、不受尊重、公民权和财产权得不到保障),无处说理也无理可说,久而久之便会因人格贬损而在心理和行为上发生“自鄙变态”。这种变态常常表现在自鄙者的自我称呼上。例如,nigger(黑鬼)本是一个侮辱性的字眼,然而,这个字却会频频出现在地位低下的黑人们的相互交谈中,成为一种有意识的弱者群体维系。在中国,“屁民”、“草民”、“屌丝”也在成为这样的字眼。用这样的称谓来自嘲和自我矮化,也许是为了寻求一种人格心理上的自我保护,它可以使当事人用适应和习惯矮化的方式,来把矮化的实际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然而,这种先是对矮化的游戏性的自嘲和脱敏,却可能不幸变成一种真正的麻木和屈从,也使矮化之人变成了不折不扣的侏儒。

作者博客:http://blog.ifeng.com/5439462.html

(徐贲,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英文系教授,著有《知识分子:我的思想和我们的行为》《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在傻子和英雄之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