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诡异(第10/14页)

高纯的律师也是高纯那份遗嘱的代拟律师,自然要为后一份遗嘱施辩:“关于两份遗嘱的效力问题,先来后到的原则我没有意见,问题是父子二人前后的两份遗嘱,在内容上并无抵触之处。蔡百科先生的临终遗言和周女士后来确认的意见讲的很清楚,只有当高纯未婚时,其财产才由蔡女士代管,在高纯死亡发生遗产继承行为时,周欣女士放弃对三号院的继承,仅此而已。并没有剥夺,也不能剥夺高纯对包括三号院在内的全部个人财产的其他支配权。”

蔡东萍抢上来插话:“高纯那份遗嘱是不是你写的,除了三号院上面还说什么了?”

蔡东萍问得很不客气,刘律师答得也不嘴软:“对不起,未经立嘱人同意,遗嘱内容不便公布。即便公布也不一定要向您公布,因为您并不是这份遗嘱的受益人。”

蔡东萍叫道:“三号院是我们蔡家祖产,我父亲去世前把这院子托给我了,他怎么处置我当然要管。三号院是我爸给我弟弟住的,他不在了这院子我们蔡家肯定要拿回来的!”

蔡东萍的律师显然不愿让这次晤谈因吵架中断,他适时地把话头转向周欣:“周小姐,你当初是非常尊重蔡百科先生的意愿的,所以你当时签字宣布放弃了对三号院的继承权。现在我们都知道你先生居然把这个蔡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院子,白白送给一个和蔡家,和你本人,都没一点关系的女孩子,这对蔡家和你本人来说,都是极大的羞辱,传出去大家脸面上都不好看。”

周欣对蔡东萍的愤怒早已见怪不怪,她只是没想到风流水转,自己居然会与蔡东萍成为共同的“受害者”,站在了同一战线。而她们共同的对手,竟是她当初曾经为之全力与蔡东萍斗争的高纯。也许仅仅是出于对蔡东萍本人的厌恶,周欣做出了一种度身事外不愿为伍的姿态,她面向蔡东萍的律师淡淡地表示:“三号院不管怎么说,现在是高纯的财产,高纯愿意给谁,我干涉不了。”

蔡东萍冲周欣一同呲牙咧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你是他老婆,你是他现在的财产管理人,你怎么干涉不了!那个叫金葵的和你丈夫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想我不说你也应该清楚!我不知道你是什么心情,反正男人要是对我这样,我杀他的心都有!我不信你就这么窝囊!”

周欣不想与蔡东萍讨论这种问题。她冷冷地瞟了蔡东萍一眼,并不搭话。蔡东萍有些尴尬,她的律师连忙接上话茬。

“现在我们双方的利益是一致的,就算不打不成交吧。咱们首先不能让那个什么金葵得到遗产,无论是院子还是现金,都不能让她得到。特别是院子。我建议先把这院子的房产证拿出来,先放在我们这边。然后还是得请周小姐做好你先生的工作。他现在病得这么厉害,头脑并不清楚,能立出这么一个对你无情无义的遗嘱来,肯定是被那个女孩蛊惑了。现在年轻女孩为了钱什么招数都使得出来。你如果不愿意让蔡小姐保存房产证的话,可以把房产证交给我来保存,至少那个女孩想拿到房产证就不那么容易啦。否则高纯让你把房产证给她,你说你给还是不给?放在我这儿你就可以说房产证在律师这里,让那女孩到我这儿来要。到我这儿她就不可能那么轻易把证拿走了。”

“房产证,交给你?”

周欣没听明白似的,蔡东萍的律师于是再次做出解释和动员:“我这是替你着想周小姐,万一你今天回去你先生就要你把房产证交给那个女孩,你怎么办?如果你不交,就违背了你丈夫的意愿,就会和你丈夫直接冲突起来,这对你丈夫的健康也不好。可如果你交了,你不屈辱吗,不窝囊吗?那个女孩就这么把你丈夫抢走了又抢走你应得的财产,你觉得无所谓吗?高纯的财产除三号院外都应该由你一人继承的,这个女孩横刀夺爱,巧取豪夺,你当然不能束手无策,绝对不能让她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