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的简约之道(第2/10页)
然而我对写侦探小说产生兴趣,并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动机。在我看来,如果要写出这么多侦探小说,而且又没有什么即时回报,对批评家的赞誉也并无奢望,那就别指望作者才华横溢。从这一点来说,批评家高高挑起的眉毛和出版商下三滥的商业运作也合情合理了。大路货的侦探小说也许并不比一般性的普通小说更差,但是后者你根本见不到,因为不会出版。而大路货的——或者只是比大路货略好那么一点的——侦探小说却可以面世。不仅有人出版,而且还会小批量贩售给租书店,甚至还有人看。更有一些乐天派,还会花两美元全价买下这本书,因为它看起来崭崭新的,封面上还有一具尸体的图片。奇怪的是,这样平庸不堪、像是挤牙膏一样挤出来的大路货,虽然和真实可信毫不沾边,生硬机械,却和这类艺术形式中那些所谓的大师杰作并无云泥之别。行文也许拖沓了一点,对话稍显平淡,人物不是那么丰满,骗术也更显而易见——但它们终究是一路货色。然而其他类别的小说好坏之分是有天壤之别的,两者截然不同。但是侦探小说不论良莠,说的都是同样的事情,叙事方式也相差无几。这也是有原因的,还有原因背后的原因,向来如此。
我想只要是侦探小说,不管是传统的还是现代的,也无论是简单推理或是逻辑推理的,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想写出完美的作品,需要具备多种才能,但这些才能又并非一人可以掌握。头脑冷静、善于解构分析的人未必能塑造出生动的角色,写出犀利的对白,也不一定能对节奏把握得恰如其分,或是对眼见的细节运用精准。不苟言笑、逻辑缜密的人写东西的调调,简直就像一块制图板。热衷于高科技的侦探,实验室明亮簇新,但是真抱歉,我记不住他的脸。如果一个家伙能写出生动多彩的散文,那么绝对不会自找麻烦,大费周章地去破解无懈可击的不在现场犯罪证明。通晓冷门知识的大师从心理学角度来说还活在束胸衣时代。如果你对陶瓷工艺和埃及刺绣了如指掌,那么对警察肯定一无所知。如果你明白不到2800华氏度铂金是不会自行融化的,但是只要加上一个铅块儿,哪怕是被某双深邃的蓝眼睛随便一瞟,就会化开——那么你就不会懂得20世纪人们的房中术是怎么回事。假使你熟知战前法国里维埃拉地区悠闲的日子是怎样的,想把那儿作为你小说故事的发生地,那你肯定不会明白,吞下区区几片巴比妥安眠药不仅不会致命,甚至连使人入睡也很难——如果他拒不合眼的话。
每个写侦探小说的人都免不了犯错误,尽管不应该,可每个人都浑然不觉。柯南·道尔[3]犯的某些错误,简直让他的故事站不住脚。但是他毕竟敢为人先,而且夏洛克·福尔摩斯归根结底基本上只是某种态度的代表,捎带那么几十句让人过目不忘的对白。真正让我大失所望的,是霍华德·海克拉夫特[4](所著《谋杀乐无穷》一书)所谓侦探小说“黄金时代”里的那些男男女女。那个时代距离现在并不遥远,按照海克拉夫特先生的说法是从一战之后到1930年左右。但是实际上直到现在,我们仍处于那个时代之中。已经出版的侦探小说中,大约有三分之二甚至四分之三的写法还在沿用由这个时代的巨擘创立、完善及雕琢的准则,就这样带着欠妥的逻辑和推理,兜售于世。这些话听起来着实严厉,但也不要大惊小怪,我就这么一说而已。让我们来看一部光耀这类文学形式门楣的作品,一部举世公认的杰作,既能把读者玩弄于股掌之间,又不至于让他们觉得自己上当受骗。这本书叫做《红房子疑案》,作者是A.A.米尔恩[5]。该书被亚历山大·伍尔科特[6](此人说话总是言过其实)称为“史上最优秀的三大悬疑小说之一”。这句话的分量可不轻。小说于1922年出版,但是因为没有时效性可言,所以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在1939年7月出版,或是稍稍改动几处,在上周出版。小说再版了13次,而且同一版式似乎就印发了大约16年。不管对于何种书籍而言,这都是罕见的。此书读起来轻松有趣,像读《笨拙》[7]周刊一样引人发笑。小说行文流畅,很能唬人,仿佛写起来也很轻松,其实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