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辩(第16/17页)
至于那“象征”是否有意为之,我说不上。至少在最初设计克里福德时没这意思。我开始设计克里福德和康妮时,我根本说不清他们是怎么回事或为什么。他们就是那样产生的。不过,这小说从头到尾整整写了三遍。我读第一稿时,发现克里福德的瘫痪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今日大多数他那种人和他那个阶级的人在情感和激情深处的瘫痪。我还意识到,如此这般技术地弄瘫了他,可能对康妮是不公正的,等于是把康妮弃他而去给大大地庸俗化了。但故事是自己跑来的,我只能任其如此这般保留它。不管这叫不叫象征,就其故事的发生来说,这是不可避免的。
小说写完近两年后的今天写下这些,并非是要解释或阐明什么,只是表达一些感情的信念,或许可作为这本书的必要背景。很明显,写这书是在向传统挑战,因此要为这挑战态度说明点理由:让普通人震惊是一种愚蠢的欲望,绝不可取。如果说我用了禁词,也是有道理的——不使用淫词,不使用阳物本身的阳物语言,我们永远也别想把阳物的真实从“高雅的”玷污中解救出来,对阳物真实最大的亵渎就是“将其高雅化之”。同样,如果这位贵妇人嫁给了这猎场看守(她尚未嫁呢),这不是阶级中伤,而是冲破阶级的界限。
最后说一下,有人来信抱怨我对海盗版有微辞而对首版却不说什么。首版在佛罗伦萨出版的,是精装本,颜色单调,是桑红色的,用黑色印着我的凤凰(不朽之象征,那鸟儿正从火中腾起获得新生),封底还有一道白。纸是好纸,用的是意大利手工压纸,奶白色。印刷虽不错,却流于普通,装订嘛,就是佛罗伦萨小铺子的订法儿。这书做得绝无特别的匠心,但让人愉快,总比不少“高档货”好。
若说有不少拼写错误,那是因为它是在一家意大利小厂排的版,是个家庭小厂,厂里无一人懂英文,既然无人认一个英文字,也就无可指责了。校样可怕极了,印刷者本可以出几页漂亮活的,可他那天醉了或出了别的毛病,于是那文字全飞舞起来,舞得让人毛骨悚然,根本不是英文了。若仍有大量错误,那也是一种福分,因为没有再多的错误了。
有篇文章同情那可怜的印刷者,说他是上了当被骗去印这本书的。绝不是骗。那长一唇白胡子的小矮子刚娶了第二个老婆,告诉他说这书里有这样那样的英文字眼,而且是写某类事的,要是你因为印这书惹麻烦你还干不干?“写什么了?”他问。告诉他后,他以佛罗伦萨人满不在乎口气说,“嗨,我的妈哎,我们天天干这种事儿!”这就算没问题了。既然这书没政治问题,也非有毛病,就不用考虑了。司空见惯的平常事而已。
不过,那是场战斗哩。奇迹是,这书就那么印出来了。当时的铅字只够排一半的,就先排了一半,印了一千份。为谨慎起见,二百份是用的普通纸,第二版也一样,然后拆了版,再排另一半。
随后是运输的斗争,书一到美国就让海关给扣了。幸好英国拖延了些日子才扣,所以,几乎整整这一版——至少八百册全进了英国。
随之而来的是庸俗的谩骂浪潮。这也难免。“我们天天干这种事儿。”那矮个儿意大利印刷者说过。“恶魔般可怕!”英国新闻出版界有人尖叫。“谢谢你终于写了一本真正关于性的书。我对那些无性之书厌倦了。”一位佛罗伦萨最有声望的市民对我说。“我不知道,说不清,这书是否太过火了?”一位谨小慎微的佛罗伦萨批评家说,他也是个意大利人。“听着,劳伦斯先生,你真觉得非这么说不可吗?”我说是的,非这么写不可。于是他沉思起来。“哼,一个滑头滑脑,勾引人,另一个是个性痴子。”一个美国女人这样评论书中的两个男人。“所以,我怕康妮的选择好不了,这种事儿,常这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