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全集:第三卷(第31/35页)
志摩附言
三 再论自杀
陈衡哲女士来信
志摩:到京后尚不曾以只字奉助,惭愧得很。但你们的《副刊》真不错,我读了叔本华的妇女论,张陈两先生的苏俄论辩,以及你和孟和先生的论自杀,都感觉到一种刺激,觉得非也说两句话不行。这三个题目岂不都是很值得讨论的吗?但苏俄及妇女论的两个题目太大了;虽然他们都在逼着我讲话,但我却尚只得忍耐着。现在日抄一首关于自杀的旧作给你和《副刊》的读者看看。你我当记得,叔永的兄弟任季彭,是为袁世凯要做皇帝,投入西湖的葛洪井而死的。这首诗是我对于这件事的一点意见;这个意思至今还不曾改变。请你注意,我的着眼处,乃在自杀的愿念;因为自杀的愿念,未必定等于自杀的行为。比如无此愿念而愿效此行为,则结果便不免要如钱牧斋的闹笑话;有此愿念而暂时无此行为,则结果即不能杀身成仁,至少也能增加不少无畏的精神,至少可以不怕死。此意不知你与孟和先生以为何如?原诗附后。
吾闻任子,
愤世自裁。
任子如未死,
今日此生当属谁?
浏阳谭子昔有言:
“吾死者屡今幸存,
此生不应复我有。”
生非我有无我相,
何汤不赴火不走?
呜呼!
自杀之行不足羡,
自杀之愿乃可念;
譬如人人皆能怀愿如任子,
世又安有畏葸之细士?
我不很明白陈女士这里“自杀的愿念”的意义。乡下人家的养媳妇叫婆婆咒了一顿就想跳河死去,这算不算自杀的愿念?做生意破了产没面目见人想服毒自尽,这皇不是自杀的愿念?有印度人赤着身子去喂恒河里的鳄鱼;有在普渡山舍身岩上跳下去粉身碎骨的;有跟着皇帝死为了丈夫死的各种尽忠与殉节;有文学里维特的自杀;奥赛洛误杀了玳思玳蒙娜的自杀,罗米欧殉情的自杀,朱丽叶从棺材里醒过来后的自杀……如其自杀的意义只是自动的生命的舍弃,那上面约举的各种全是自杀,从养媳妇跳河起到朱丽叶服毒止,全是的。但这中间的分别多大:乡下死了一个养媳妇我们至多觉着她死得可怜,可是我们听得某处出了节烈,我们不仅觉得怜,并且觉得愤:“呒,礼教又吃了一条命!”但我们在莎士比亚戏里看到朱丽叶的自杀或是在歌德的小说里看到维特的自杀,我们受感动(天生永远不会受感动的人那就没法想,而且这类快活人世上也不少!)的部分不是我们浮面的情感,更不是我们的理智,而是我们轻易不露面的一点子性灵。在这种境地一切纯理的准绳与判断完全失却了效用,像山脚下的矮树永远够不到山顶上吞吐的白云。朱丽叶也许痴,但她不得不死,假如朱丽叶从棺材里醒回来见罗米欧毒死在她的身旁她要是爬了起来回家另听父母替她择配去,你看客答应不答应?虽则你明知道(在想象中)那样可爱一个女孩白白死了是怪可惜的——社会的损失!再比如维特也许傻,真傻,但他,缚住在他的热情的逻辑内,也不得不死,假如维特是孟和先生理想的合理的爱者而不是歌德把他写成那样热情的爱者,他在得到了夏洛德真爱他的凭据(一度亲吻)(以后,就该堂皇的要求她的丈夫正式离婚,或是想法叫夏洛德跟他私奔,成全她们俩在地面上的恋爱——你答应不答应?办法当然是办法,但维特却不成“维特”了,歌德那本小书,假如换一个更“合理”的结局,我们可以断言,当年就不会轰动全欧,此时也决不会牢牢的留传在人的记忆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