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盖特之谜(第8/10页)
福尔摩斯向来都很遵守约定,大概过了一个小时,他就到上校的吸烟室去找我们了。他是和一个矮小的老绅士一起过来的。福尔摩斯跟我介绍说:“这位是阿克顿先生,第一件盗窃案的案发地点就在他的家里。”
“在我向你们讲述这件小案子的时候,我很希望阿克顿先生也能在场。”福尔摩斯说,“当然,他对这件案子也是非常有兴趣的。亲爱的上校,你接待了像我这样特别爱闯祸的一个人,恐怕多少感到有些后悔吧?”
“一点没有。”上校非常热情地回答说,“相反,我觉得能有机会向你学习办案方法,这是我一生最大的荣幸。我承认,所有的事情都是我未能预料到的,我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你所获得的结果,我甚至连一点儿线索都没有看出来。”
“恐怕我的解释会让你觉得有一些失望,但是,无论是对我的朋友华生,还是对任何一个关心我的工作方法的人,我一直坚持让大家知道所有的事情。不过,由于刚刚在更衣室里遭遇到了袭击,我现在想喝一点白兰地稳定一下情绪,上校,刚才我已经用光了所有的力气了。”
“我想你的神经痛不会再毫无预警地发作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开心地笑出声来。“我们还是过会儿再谈吧!”福尔摩斯说,“还是让我把这件案子按照顺序给你们说一说吧!我还想把促使我下决心的一些事情告诉你们。如果我哪里说得不明白,你们可以随时问我。
“在侦探的艺术中,最关键的就在于可以从众多复杂事实中分辨出哪些是关键的问题,而哪些又是无足轻重的。否则,你的精力就无法集中到一点,思考会受到影响。因此,从一开始接触这个案子,我就将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死者手中的那张碎纸片上。
“在我们讨论这个问题前,我想先让大家注意一下,假如亚历克·坎宁安所说的都是事实,就是凶手在打死威廉·柯万以后立即逃跑了,那么,很显然,凶手是无法从死者的手中撕去那张纸的。可是,如果纸不是凶手撕的,那只能是亚历克·坎宁安本人干的,因为在那个老人下楼之前,已经有几个仆人在现场了。这一点非常简单,不过,警官似乎没注意到,因为在案件一开始,他就认为这些乡绅和这个案子没有一点关系。那时,我决定不带任何偏见,而要依照事实所带给我的指引一直调查。因此,从一开始调查的时候,我就以怀疑的眼光打量着亚历克·坎宁安先生所扮演的角色。
“我非常认真地检查了警官给我们的那张纸条,一眼就看出,这张纸条是非常值得注意的。这就是那张纸条,现在,你们有没有发现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
“纸条上的字体看起来非常不规则。”上校说。
“亲爱的先生,”福尔摩斯大声说,“很明显,这应该是由两个人交替着写出来的。现在,我只是请你们多关注一下‘at’和‘to’中两个写得苍劲有力的‘t’,然后你们再看看‘quarter’和‘twelve’中写得软弱无力的‘t’,把这两个‘t’对比一下,我们可以很容易就会发现事情的真相。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learn’和‘maybe’是由一个笔锋苍劲有力的人写的,而‘what’应该是出自一个笔锋软弱无力的人之手。”
“我的上帝!确实是这样!”上校高声喊道,“那两个人究竟因为什么要用这样一种方式来写这封信呢?”
“这件事很明显就是一种犯罪行为,而其中的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并不信任,于是他决定,无论做什么事都由两个人一起动手。实际上,在这两个人中,写‘at’和‘to’的那个人就是主谋。”
“你说这话有什么根据吗?”
“我们完全能够通过两个人的笔迹对比来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过,我们还有更有力的理由。如果你稍微留心,就能注意到:是那个笔锋苍劲有力的人先写好了他要写的字,而留出的空白就让另外那个人去填写。但是,空白留得并不太富余,我们一眼就能看出,第二个人在‘at’和‘to’之间写‘quarter’的时候,写得很挤。因此,我们可以推测‘at’和‘to’应该是提前写好的,那个先写下了一些字的人,很明显就是这一案件的策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