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超越人格——三位一体教义初阶(第13/24页)

(1)我们不但开始注意到自己具体的罪的行为,还注意到自己的罪性,不但开始意识到自己做什么,还意识到自己是什么。这听起来可能比较难懂,所以,我以自己为例,尽量把它解释清楚。我晚上祷告时极力回想白天所犯的一切罪,最明显的罪十有八九与缺乏爱心有关:紧绷着脸、粗声大气、讥讽嘲笑、冷落怠慢或大发雷霆。这时我的脑海里便立即蹦出一个借口:导致我这样做的事由是如此地突如其来、出乎意料,我毫无防备,一时无法镇静。这些具体的行为也许情有可原,倘若早有预谋,纯属故意,这些行为显然更坏。另一方面,一个人在毫无防备之时所做的事岂不最能证明他是怎样的一种人吗?一个人在未来得及伪装之时暴露的岂不是他的真实面目?地窖里若有老鼠,你突然闯入时最有可能撞见它们,但是,地窖里有老鼠不是由突袭造成,突袭只是让老鼠无法躲藏而已。同样,我的坏脾气也不是由事件的突发造成,突发事件只是让我看到自己的脾气如何坏而已。老鼠一直就在地窖里,如果你大声叫嚷着走进去,它们会在你开灯之前藏起来。怨恨报复的“老鼠”显然一直就藏在我灵魂的地窖里,那个地窖我有意识的意志无法触及,我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控制自己的行为,但不能直接控制自己的性情。倘若(如前所说)我们是什么比我们做什么更重要,倘若我们做什么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证明了我们是什么,那么,我最需要经历的那种改变,我凭自己主动直接的努力无法实现。这一结论同样可以用于我的好行为。我的好行为有多少出于良好的动机?有多少出于对舆论的畏惧或想要炫耀的欲望?有多少出于固执或优越感?这种固执或优越感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可能同样会产生一个极坏的行为。但是,我不能通过直接的道德努力赋予自己新的动机。在基督徒的生活道路上迈出最初几步之后,我们意识到,我们灵魂中真正需要做的事唯有上帝才能做到。这就将我们引至我到目前为止一直让人非常误解的一点上来。

(2)我前面所讲的话给人一种感觉,仿佛一切都是我们自己在做。实际上,当然一切都是上帝在做,我们最多允许他在我们身上做工。在某种意义上你甚至可以说,是上帝在假装。三位一体的上帝在他面前看到的,实际上可以说,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贪婪、喋喋不休地抱怨、叛逆的人这种动物。但是,他说:“让我们假装这不只是一个造物,而是我们的儿子。就他是人而言,他像基督,因为基督曾降世为人。让我们假装他在灵性方面也像基督,权且把他当作儿子来看待。让我们这样来假装,以便假装之事真的能变为现实。”上帝把你当作小基督来看待,基督站在你身边将你变成小基督。我敢说,上帝的这种假装初听起来很奇怪,可是,它真的很奇怪吗?高级的生命提携低级的生命不是总以这种方式吗?婴儿不懂语言时,母亲通过对它说话教它语言,仿佛它真能听懂似的;我们对待狗时也把它们看作“差不多像人”,结果它们真的变得“差不多像人”。

做基督徒困难还是容易?

上一节我们一直在讨论基督教所说的“披戴基督”,或者说“装扮成”上帝的儿子,以便最终可以成为真正的儿子。在此我想澄清一点,那就是,披戴基督不是基督徒所做的众多的工作之一,也不是给最好的基督徒设计的特殊训练,这是基督教的全部,基督教提供给我们的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在此,我想指出基督教的这一观念与通常对“道德”和“为善”的看法有何不同。

在做基督徒之前,我们对“道德”和“为善”的普遍看法是:我们以普通的自我为出发点(这个自我有着各种各样的欲望和利益),然后承认某个别的东西(你可以称之为“道德”、“正当的行为”、“社会的善”)对这个自我有所要求,这些要求妨碍了这个自我自身的欲望。我们所谓的“为善”就是向这些要求妥协,这个普通的自我想做的事有些原来是“错误的”,我们必须放弃去做;这个自我不想做的一些事原来是“正确的”,我们必须去做。但是自始至终我们都希望,当所有的要求都满足之后,这个可怜的自然的自我仍然有机会和时间去过它自己的生活,做它喜欢做的事。事实上,我们很像一个诚实的纳税人,规规矩矩地纳税,但是希望在纳完税后能剩下足够的钱供自己生活。因为我们仍是以自然的自我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