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督徒的行为(第6/26页)

还有一点。古希腊的异教徒、旧约中的犹太人、中世纪伟大的基督教导师都给了我们提出忠告,告诫我们,借贷不要取利。但是现代的经济制度完全违背了这一忠告,这(我们称之为投资)已经成为我们整个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未必说明我们错了。有些人说,在摩西、亚里士多德以及基督徒一致主张禁收利息(他们称之为“取利”)的时代,他们没有预见到股份公司的出现,只考虑到个体的放债人,因此,我们不必在意他们的话。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最终的发言权,我不是经济学家,不知道投资制度是否该对我们今天的道德景况负责,正是在这点上我们需要基督徒经济学家。但是,我若不告诉你,作为我们整个生活基础的那个东西在三大文明中都一致(至少乍看起来如此)遭到谴责,我便是在撒谎。

再讲一点我就可以结束本节。新约中有一段谈到人都应当做工,原因是,这样“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慈善,即周济穷人是基督教道德的一个基本部分,从上帝区分“绵羊与山羊”那个可怕的比喻中我们看到,人是得永生还是下地狱似乎都取决于它。今天有人说慈善不应当存在,我们不应当周济穷人,而应当努力营造一个不存在穷人、不需要周济的社会。他们说我们应当营造一个这样的社会也许很对,但是若有人因此认为我们现在就可以不周济穷人,那就与整个基督教道德分道扬镳了。我相信一个人无法确定周济的数目,唯一可靠的准则恐怕是:给予的要超过能够匀出的。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在舒适品、奢侈品、娱乐活动上的花费达到了同等收入之人的普通水平,我们捐赠的可能就太少。如果行善丝毫没有让我们感到拮据,没有给我们带来丝毫妨碍,我们捐赠的就太少。应该有一些我们想做,但因为行善而无法做到的事。我现在说的是一般的“慈善”,你自己的亲友、邻居、员工具体的窘迫情况(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上帝迫使你关注的)要求你捐赠的可能要多得多,甚至会严重影响、危及到你自己的生活。对于很多人来说,行善的主要障碍不在于奢侈的生活或想赚更多的钱的欲望,而在于恐惧,对生活失去保障的恐惧。我们应当常常视之为诱惑。有时候骄傲也会妨碍我们去行善,我们忍不住想要炫耀自己的慷慨,在有些花费上(如,小费、请客)超支,而在那些真正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身上付出的却不足。

在结束本节之前,我想冒昧地猜测一下这部分对读者产生的影响。我想,有些“左翼”的读者可能因为我没有讲得更深入而深感不满,持相反观点的人则可能因为我讲得过火而十分生气。果真如我猜测,我们就正好遇到绘制基督教社会蓝图过程中面临的真正困难:在讨论社会道德时,我们并非真心想了解基督教的观点,只是希望从基督教中寻求对自己派别的观点的支持。基督教原本是要给我们一个主人或法官,我们却在它那里寻找盟友。我也一样,这部分的有些内容我原先也想把它省略掉。所以,我们若不从远处讲起,兜一个很大的圈子,这样的讲话便起不到任何效果。没有大多数人真心的渴望,基督教社会不会到来;不变成彻底的基督徒,就不会有真心的渴望。我可以重复“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句话,一直重复到声嘶力竭,但是不爱人如己便不能将它真正付诸行动,不学会爱上帝便不能学会爱人如己,不学会遵守上帝的诫命便不能学会爱上帝。所以,正如我前面告诫你的,我们被一步步逼到需要考虑更内在的东西——从考虑社会问题到考虑宗教问题的地步。因为最长的弯路也是最近的归途。

道德与精神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