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基督徒的行为(第24/26页)

我想,每一个对上帝有着朦胧的信仰、尚未成为基督徒的人,头脑中都存在考试或交易的观念。真正信仰基督教的第一个结果就是粉碎这种观念。有些人在发现这种观念遭到粉碎时就认为基督教是假的,放弃了信仰,在他们看来上帝的头脑太简单。实际上,上帝当然知道这一切。粉碎这种观念正是基督教注定要做的事情之一,上帝一直在等待这个时刻。在这一刻,你发现不存在考试及格或要挟上帝的问题。

随之而来的是另外一种发现,你发现自己的一切能力——思考的能力、自由活动四肢的能力——都是上帝赋予的。即使你将整个生命的每一时刻都用于侍奉上帝,你也不可能给予上帝任何额外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说,一切都已经属于上帝。所以,当我们说一个人为上帝做了什么或给了上帝什么时,我告诉你,这就像一个孩子走到父亲那里,对他说:“爸爸,给我六便士,我要给你买份生日礼物。”父亲当然会答应他,也会为孩子送他的礼物感到高兴。这很好,很合情合理,但唯有傻瓜才认为父亲在这桩交易中净赚了六便士。一个人有了这两点发现之后,上帝才能真正开始工作,真正的生命才开始,此时人苏醒了。接下来我们可以谈信的第二种含义。

我想先声明一点,希望大家认真注意,这一节如果对你没有任何意义,想要回答的问题你似乎从未问过,请你不要阅读。基督教中有些东西,你不做基督徒,仅从外界就可以理解,但也有很多东西,只有等你在基督教这条道路上前行了一定的路程之后才能够理解。这些东西都是纯实际的,虽然从表面看不是。它们告诉你,在旅程中遇到特定的十字路口和障碍时应该怎么办,一个人不到达这些地方,这些指点对他没有任何意义。无论何时你在基督教著作中发现了一句自己不能理解的话,不要担心,将它放到一边,将来有一天,也许几年之后,你会突然明白它的意思。你若现在就明白,可能只会对你有害。

当然,这番话对我与对别人同样不利。我在本节中极力想解释的事情也许超出了我的能力,我可能实际尚未到达那个地方,却以为自己已经到达。我只能请求训练有素的基督徒留心察看,在我出错的时候给我指出来,请求其他人对我所说的抱半信半疑的态度。这是我个人的一点奉献,我将自己的看法奉献出来,不是因为我确信自己正确,而是因为它也许可以给你一点帮助。

我现在想谈第二层意义,亦即更高意义上的“信”。我前面说过,讨论这层意义上的“信”的前提是:人努力去实践基督徒的美德,结果发现自己失败了,明白了即使他能够给予上帝一点什么,那也不过是将原本属于上帝的东西归还给了上帝。换句话说,人发现自己破产了。这里我们再次看到,上帝注重的实际上不是我们的行为,他注重的是我们应当成为一种特定的造物,具有特定的性质,即成为他原本预定我们的模样,以特定的方式与他关连。我没有加上“以特定的方式与彼此关连”这句话,因为它已经包括在其中。你若与上帝的关系妥当,与其他人的关系也必定妥当,就像车轮的轮辐,所有的轮辐若都妥当地安装到轮毂和轮辋上,它们彼此之间的位置也必定妥当。只要一个人仍把上帝视为考官或交易的对象,也就是说,只要他仍在考虑自己和上帝之间的要求与反要求,他就还没有与上帝建立妥当的关系。他对自己是谁、上帝是谁认识有误。只有等到他发现自己原来一无所有之后,他才会与上帝建立妥当的关系。

当我说“发现”时,我指的是真正地发现,不是像鹦鹉学舌似地说说而已。当然,任何一个孩子,只要接受了一点宗教教育,就很快学会说:我们奉献给上帝的一切原本都属于上帝,我们发现,即使是原本属于上帝的东西,我们也不能毫不保留地奉献出去。但是,我现在说的是真正发现这点,由经验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