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达大师的沙漠(第2/4页)

需要解决一系列的后勤问题,搞定患者所在国家的法律问题,尤其是要确定器官捐献者是否是完全自愿的,或者是在遗嘱里面写明把自己的身体贡献给科学研究,而不是出于贫困卖器官,或者是被人用枪逼着献出器官。这就从源头上控制了这类问题的发生,但是在有些国家,这些核实工作就显得很困难了。在坦桑尼亚,有时会得到官方的帮助,但是这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同时心里明白这时候要有钱赚了。许多关于谋杀的传言都与此相关,比如说有些可怜的家伙被杀了,就是因为他们身上的器官和有此需要的患者相匹配。不管是真是假,这种情况是我和本努瓦最不想遇到的。

我们的事业开始好转,也渐渐开始有所收益。我搬到了第七区,还给自己买了一辆不错的奥迪,现在的西装不是Armani就是Hugo Boss,手机用的是最新款的苹果手机,出入的是高级的饭店和夜总会,我觉得自己真的已经成为一名成功人士了。我把自己的旅行社卖了,租了一套不错的公寓作为我们的办公室,艾米丽还留在我的身边,成了我的合伙人。那时候我真是自大极了,又慷慨,我给劳伦寄了张支票。就是我那个表兄弟,自从卡特琳娜姨妈过世之后,我只见过他几次,每次都是匆匆忙忙的,见面时间都不长,差不多一个小时。然而,好吧,我和这个空想主义的失败者没有一点儿共同语言!那时还没有固定饭碗的我根本不明白劳伦已经在人生的道路上领先我很远很远了。他曾经对我说,我的世界完全没有意思,他说的是心里话,没有什么恶意。劳伦是敢说敢做的那一种人,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话会让我不快就不说。同样,当我给他讲我的超级成功事例和我给自己弄的那些不怎么样的小玩意儿的时候,他也会很开心地说:“哦,真酷!”或是“兄弟,你真牛!”但那时候,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可爱的、无所事事的人,跟我们的世界格格不入。

开旅行社时的助理——艾米丽,现在成了我的新式医疗旅游事业的合作伙伴。她在我身边工作了五年,但我对她几乎一无所知,承认这一点真是令人万分羞愧。为什么呢?因为我不在意。好吧,她是个单身姑娘,美丽大方,三十出头,喜欢把头发染成紫色或是橘色的。她的指甲的颜色让我觉得她肯定在美甲上花了不少时间:白色的指甲,顶端画着小笑脸,或是画着黑色的小星星,又或是蓝色的星星和一个黄色的小月亮。好吧,我从来不美甲,但是这种精细的活儿无疑十分耗时。在旅行社等客户的时候,她没有琢磨下次要去哪个美甲师那儿,而是到处窜。公司的转变使她有了一次大幅加薪,因为她多做了许多工作。

然而,艾米丽的态度转变得太快、太彻底了,就连我这种平时不注意的人也感觉到了。她变得安静了,之前她是那种话特别多的人,但是从来不涉及自己的私生活。她的效率提高了,工作质量也不错,她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加班是常态,却从来不会要求加薪。更奇怪的是,我发现她把指甲修得短短的,只在上面涂了层亮油。头发也恢复了本来的深红褐色,这个发色很衬她,显得皮肤白皙,黑色的眸子更加熠熠生辉。最主要的是,我发现顾客们非常喜欢“艾米丽小姐”,会问:“她在吗?”“能由她负责吗?要是她不在的话,明天我再打过来。”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请她吃了顿午饭,这是我们一起工作五年来的第一次。不是我不想请,是因为我从来没想过要请她吃饭。

不见客户的时候,我喜欢去一家小酒馆吃饭,这家酒馆的菜单没什么创造性,但是很不错。再者,牛排给得够分量,并且味道正宗,只有一样:去用餐的时候要和不认识的人一起坐,因为酒馆里大多是那种长条桌子,只有很少的几张私密的两人桌或是四人桌。和十几个人排排坐,感觉自己真是“八面玲珑”。从个人角度来说,我觉得挺别扭的,耳朵里充斥着陌生人的谈话声,而说话的人也会觉得我坐在旁边而感到不方便。请艾米丽用餐的时候,我更不想自己的言谈被别人听到。很幸运,那天我们坐了一张两人桌。艾米丽显得很高兴,对我请她吃饭还有点儿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