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的救赎(第37/54页)

“有可能遇上他吗?”托尼不停地提醒自己,坐在车里就没什么好怕的。

“如果你看到雷伊,抓住他。利用前后车窗,把他的双手贴在一起,铐上手铐。”

也许还得用上那把他不敢用的枪。

“把他带到哪儿去?”

“带到这里来。就把他扔在车里,等我们回来。”

“如果他逃跑,我该怎么办呢?”

“开枪杀了他。”

托尼吃惊地看着鲍比。

“自卫,”鲍比说,“开枪自卫,明白吗?”说完转过身看着英格里德,似乎听见她说了什么。“当然,我只是建议而已。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如果有必要杀了他,也只是自我保护而已,我说完了。”他拍了拍托尼的手臂。“如果事情变得不可收拾,就待在原地别动,我们会来找你。”

托尼·海斯廷斯和鲍比·安德斯朝门外的车子走去,上车之前,鲍比对英格里德说了声再见。英格里德转过脸去,然而还是屈服了。托尼上了自己的车。鲍比走了过来,倚靠在车窗上,问:“觉得如何?我们解决了留胡子的坏蛋,现在去抓另一个。等着瞧,我们会抓住那个龅牙的家伙。”

困在车里,托尼想抓住最后的机会抗议,不要让我一起说谎,但是他很怕鲍比的蔑视,不敢说出口。反而问道:“你会不会有麻烦?”

“不知道,我也不在乎。”

托尼很不情愿地坐在车里,一动不动。他看着安德斯钻进车里,发动车子,打开车灯,突然停住,向他大声喊:“你还在等什么?”

“你先走。”托尼说。

鲍比似乎不相信托尼,等到托尼发动了引擎才开车出去。但是还是不信任他,鲍比在路口停了下来,等着托尼往前开。托尼倒车的时候,车前灯扫过草地,灰色的衬衫、黑色的胡子、白色的脖子突然变得格外明显。他很奇怪罗的死没让他觉着一点儿喜悦,是什么消解了他的怒气,破坏了他的正义感。夜晚的清晰令他吃惊,他从来没有把一个死人留在地上。

眼看苏珊就要把书读完了,最多还剩下两到三章。枪声如同纸页中的炸弹,所有的迹象都暗示着灾难性的结局。

暴力带给她兴奋感,如同交响乐中的铜管乐器一样。虽已年过四十,苏珊从来没有见识过杀人。只是去年在麦当劳,看见一个警察拿着枪扑向一个正在吃三明治的家伙。她所经历过的暴力,仅限于此。在这个世界暴力无处不在,公园里、贫民窟、爱尔兰、黎巴嫩,但是暴力不曾在她的生命里出现。

敲敲木头[2]。安全确保了她与灾难擦肩而过,因为她知道的每一件事都已经发生了,尽管未来一片茫然。书里没有将来,书里充斥着暴力,带给人的是兴奋而不是害怕,就像坐过山车。绝不要忘记书中说的一切都有可能发生,即使幸运的苏珊有安全可靠的家庭(与我们的这个世界如此不同),也有可能会像托尼一样,在黑夜遭遇不幸。如果你有枪,你会比托尼表现得更好吗?你会开枪吗?

爱德华就快来了,阿诺德也是。剩下的书页越少,他们就离你更近,像两只老虎般步步逼近。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角色就是一个傻子。苏珊·傻瓜,有点儿伤她的自尊。不过她现在没空理这些,只想快点儿把书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