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 十三条,或一些关于缅因州的有趣事实(第14/16页)
我说:“那你为什么还要支持她竞选镇长?”
摩根夫人说:“因为,小露比,我觉得这件事并不要紧。”
我说:“可是,摩根夫人!你读过她的博客吗?”
摩根夫人说:“读过。”
我说:“你就不怕艾力森泉的居民说你们骗了他们吗?”
摩根夫人说:“我们没骗人,露比。选择性地披露事实和撒谎是两码事,你妈妈现在就是简·扬——”
我打断了她:“不,她不是。”
“是,她就是,露比。这一点没什么好争论的。”
我说:“我觉得大家知不知情不应该由你来决定。”
摩根夫人说:“这就是领导的作用,露比。不过假如大家发现了,你妈妈也不会抵赖,到那时我们再想对策。”
我说:“这么说妈妈知道你知道了?”
摩根夫人说:“我们没把话挑明,但彼此心照不宣。”
我在摩根夫人的沙发上坐下,说:“我脑子里太乱了。”
摩根夫人说:“你来找我,说明你很有勇气。我知道,只有真正有胆识的人才能这样做。”她握住了我的手。
我盯着她满是皱纹的手指。她戴了一只猎豹形状的戒指,金色的豹头上镶着绿宝石的眼睛,这个戒指可能比我所有的存款加起来还值钱,真让人反胃。我敢说,她买下这枚戒指的时候对它甚至算不上格外喜欢。我抽开手:“别跟我谈什么胆识!”我大喊道,“我不在乎你怎么看我,因为你是个骗子,你和我妈妈一样。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
我跑出了办公室,从那个缺心眼的小胡子主编身边跑过,跑回我们住的联排别墅,现在正在给你写这封邮件。
我对摩根夫人失望透顶。
我妈妈完全是另一个人,她怎么能不在乎呢?
大家到底是怎么了?
你的笔友
露比
又及:我没吃饭就上床了,现在我饿得要命,满脑子都是玉米浓汤。看来我本该跟摩根夫人一起去克拉拉餐厅的,因为今后我可以再也不去了,以示抗议。
又又及:摩根夫人说错了。人们对于自己投票的对象是有“知情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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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法蒂玛”shes_all_fatima@yahoo.com.id
来自:“露比”Young_Ruby_M@allisonspringsms.edu
日期:10月31日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你的美国笔友,“朋友遍天下”笔友项目
亲爱的法蒂玛:
我制定了一个行动计划。我已经下定决心采取行动,所以你别想通过写邮件劝我改变主意。
1.我要到迈阿密去找国会议员亚伦·莱文。如果他真的是我父亲,我想见见他,和他谈一谈;如果他真的是我父亲,那他有权利知道他有个女儿;如果他真的是我父亲,或许他不会介意我搬到迈阿密去。我对艾力森泉已经无所留恋。
2.我要给《艾力森泉报》写一封关于阿维娃·格罗斯曼的“匿名”信。即使摩根夫人说得对,那也无所谓。我认为选民有权了解真相。
我昨天花了一夜的时间搜机票,订宾馆。一个只有十三岁的人想要独自旅行,有点儿困难。
幸运的是,有了智能手机、美国运通商务卡、PayPal个人账户、谷歌和打印机的帮助,你几乎什么事都能办成。
比方说,航空公司的网站对“独自旅行的未成年人”另有要求,我必须写一份书面材料,说“允许”我一个人乘飞机,并且不需要空乘人员在登机口处接应,我还要仿造我妈妈的签名。我替她签名已经很多年了,但我从没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她签过名。
我必须澄清一下,我并没有偷用妈妈的钱。我对这次旅行的开销作了非常精细的打算,这样我就不会透支自己账户的余额——3770.82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