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3/9页)
我出神地开着我的玩具车,到市中心与吉姆碰面。十分钟后,我驶进一家牛排馆的停车场,迟到了整整二十分钟,我知道吉姆只会慷慨一笑,对我的迟到不予置评。
本来我到了以后应该给他打电话,让他冲出来护送我进餐厅。这家老式牛排馆附近都是人去楼空的建筑,这让他很担心,仿佛这些空屋里长年盘踞着一群强奸犯在等我上门。吉姆誓死保护丽比,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丽比好勇敢,这个红头发蓝眼睛的七岁小女孩逃过了“堪萨斯疯狂杀人事件”(又称“牧场大屠杀”“魔鬼活人祭”),孤苦伶仃地活了下来。我妈和两个姐姐都惨遭班恩毒手,只有我逃过一劫,跳出来指认元凶。大家都说我是好孩子,将我那崇拜魔鬼的哥哥绳之以法。我那时红得不得了,照片曾经登上《国家询问报》的头版,标题是“天使的面孔”。
我瞥了一眼后视镜,镜子里反射出我儿时的轮廓:雀斑淡了,牙齿也矫正过了,但我的鼻子还是很塌,眼睛也还是像猫咪的眼睛一样圆。我把头发染成白金色,但根部的红发已经长出来,在夕阳余晖下我的头皮好像在流血。挺吓人的。我点了一支烟。我好几个月没抽烟了,但这时突然觉得:我需要烟。我就是这样,一点恒心也没有。
我大声说:“走吧,宝贝。”每当我厌恶自己时,就会这么叫自己。
我下了车,往牛排馆走去;右手拿烟,这样就不用看我残废的左手。天快黑了,浮云像水牛,成群结队地飘过天空;夕阳西斜,给万物涂上一层粉红。往河边望去,在千回百转的交流道中间,荒废旧谷仓外墙的升降机黑压压一片,大而无当。
我独自走过停车场,脚下的碎玻璃像天上星斗一样闪闪发光。我没有遭受任何袭击。毕竟现在才刚到下午5点。吉姆晚餐吃得很早,而且引以为傲。
不出我所料,我走进牛排馆时,他正坐在吧台喝汽水,一看到我就马上把手机从外套口袋里掏出来,盯着屏幕使劲看,好像疑心手机坏了。
“你给我打电话了吗?”他眉头紧锁。
“没有,我忘了。”我骗他。
他笑一笑:“那,好吧。人来了就好。准备好要谈正事了吗?”
他大手一盖,把两美元钱留在吧台上,然后带我走进一间包厢。里头的红色真皮座椅上,黄色海绵从破损处爆出来。我坐上去,刚好坐在裂口上,破裂的表皮刮擦我的大腿后侧,椅垫散发着陈年的烟臭味。
吉姆从不在我面前喝酒,也不会问我要不要来一杯,不过侍者来点餐的时候,我故意点了一杯红酒,然后瞟了他一眼,看他有没有强装镇定、失望透顶,或是有任何不像他会有的反应。侍者追问:哪一种红酒?我对酒没有概念,真的!我向来记不住那些红酒白酒的名字,而且永远搞不清楚那些简称,所以我随便点了一杯。他点了牛排,我点了双馅焗烤马铃薯,然后侍者带着菜单离开,他便像医生似的叹了一口气说:“呃,丽比,我们要一起迈向崭新的人生阶段了。”
“那么,到底还剩多少?”我一边问,心里一边默念一万一万一万。
“你看我寄给你的财报了吗?”
“有时候会看。”我又撒了谎。我喜欢收信,不喜欢读信。那叠财报应该是堆在我家的某个角落。
“你听我的留言了吗?”
“我觉得你的手机好像怪怪的,信号时断时续。”(我听是听了,但一听到有麻烦三个字就立刻挂掉电话,通常他一讲完那千篇一律的开头我就挂掉了:我是吉姆·杰弗里,丽比……)吉姆不满地噘着嘴,左手指尖与右手指尖对碰,又弹开,再回碰,弹开。
“余额只剩九百八十二美元十二美分。我跟你说过了,如果你肯找份全职工作,定期存款,可能还撑得下去,可是……”他双手一摊,扮了个鬼脸,“看来事情没有想象中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