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6(第6/20页)

然后呢,我会整天整天地站在窗前,眼睛靠在那个心形小洞上。我观察对面的房子,了解它的节奏和习惯。我像一个工匠,耐心记下每个细节。我看见小偷们带着赃物来找易布斯大叔,我看见他锁好门,关上窗帘。我看见他的手,他严肃正直的脸,这让我想哭。我会想,“为什么我不能进去?”很快,我就看见了绅士,心里又会充满恐惧。然后我会看见莫德,我会在窗户里看见她。她喜欢站在那里,脸靠着窗框——好像她知道我在看,故意在嘲弄我!我看见丹蒂,早晨帮莫德穿衣和梳头。我看见萨克斯比大娘,晚上,帮莫德把头发放下来——有一次,我看见她拿起一缕头发,放到嘴边吻了一下。

每发现一件新事物,我都会把脸压紧玻璃,玻璃在窗框里吱嘎作响。夜里,房间里一片黑暗,我会拿着蜡烛,在两面墙之间,走来又走去。

“他们俩把他们都控制住了,”我说,“丹蒂,易布斯大叔,萨克斯比大娘,我敢说还有约翰,甚至菲尔。他们像两只蜘蛛,布下了一张网。我们一定要小心,查尔斯,一定要小心啊!因为,要是他们从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知道我跑出来了怎么办?现在他们肯定知道了!他们在等,查尔斯,他们在等我。她从来不出门,真狡猾!——因为,她待在家里,就能一直贴着萨克斯比大娘。但是,他是出门的。我看见他了。我也在等。他们不知道。他是出门的,下次他出门的时候,我就行动。他们想抓的是我,可他们别想抓到我,我派你去。他们可没想到这招,喂,查尔斯?”

查尔斯没答话。我把他留在房间里无所事事太久了,他的脸变得苍白,眼睛变得像玻璃一样闪亮,像玩具娃娃的眼睛。“我要我的外套。”他还是经常念叨这句,弱弱的像羊叫。但是我想,他几乎也忘了要外套来做什么了。因为,有一天我终于说,“好吧,今天就把外套取回来,我们等得够久了,今天该行动了。”他居然不是面露喜色,而是有点害怕地呆望着我。

也许他在我眼睛里看到了某种狂热?我不知道。我倒是觉得,我生平第一次终于像个老江湖一样思考了。我带他回到瓦令街,从当铺取回了外套。但我把衣服拿在手上,带他上了巴士。“车费我请,”我说,“你看窗外,看看那些商店。”

在车上,我找了个女人旁边的位置,那女人抱着个孩子。我把那件外套搭在大腿上。然后,我就去看那孩子,那女人看见了我的眼光,我对她微笑。

“漂亮小子,是吧?但他不肯睡觉,妈妈哄他都不睡。我带他来坐巴士,车子抖动起来他就睡了。我们从富勒姆坐到包街,现在我们该回去了。”

“他真帅,”我靠过去摸摸他的脸蛋,“瞧瞧这眼睫毛!他会让多少女人心碎哟!”

“可不是嘛!”

然后我收回身子。到了下一站,我叫查尔斯下车了。那个女人跟我们说再见,她在车窗里对我们挥手,我却没挥手回应,因为,在查尔斯的外套的掩护下,我摸到了她的腰带,偷了她的表。那是一只精致小巧的女式表,正是我需要的。我拿给查尔斯看,他看着那表,就像看着一条会咬人的蛇。

“你从哪儿弄来的?”他说。

“有人给我的。”

“我才不信。把外套还给我。”

“等一下。”

“把外套给我!”

这时我们正走在伦敦桥上。“你闭嘴,”我说,“不然我把衣服扔河里去——这还差不多。好,你跟我说,你会写字不?”

他不肯答我,直到我走到桥边,把衣服悬空拿在水上,他又哭起来,说他会写。“好孩子。”我说。我们又走了一小段路,找到一个卖纸笔的小摊贩,我买了张白纸和一支铅笔。我带查尔斯回了房间,让他坐下来帮我写封信。我站着,手放在他的后脖子上,看着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