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3(第9/13页)

我坐在她身边。那天没有风,但是冷,周围寂静得刺耳。空气很稀薄。

“这水真漂亮。”我出于礼貌说了一句。

一条驳船经过,船上的男人们见到我们,以手触帽致意,我对他们挥手。

“是去伦敦的。”莫德看着他们说。

“伦敦?”

她点点头。当时我不知道——谁能猜得到?——那条小河竟然是泰晤士河。我以为她的意思是这条船会转入一条大河。不管怎样,想到这条船能到城里去——也许从伦敦桥下经过——我感慨起来。我转身看着它跟着河道转弯,然后从视野里消失了。船的马达声渐渐变弱,烟囱里升起的烟渐渐融入灰色的天空,最后也不见了。空气又变得稀薄。莫德仍旧坐在那儿,用芦苇尖抵着嘴唇,眼神空洞。我捡起石子扔进水里,她看着我扔石子,每次溅起的水花都让她眯眼。最后她带我回去了。

我们回到她房间。她拿了些针线活来——没有颜色,不成形状的一块玩意儿,我不知道本想做成桌布呢还是什么。我也没见过她缝别的东西。她在手套上绣名字,非常蹩脚——针脚歪歪扭扭,然后她把一半都扯掉。这让我紧张。我们坐在噼啪作响的炉火前,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我也忘了说的是什么——不知不觉天就黑了,一个女佣送了灯来;然后风大了起来,窗玻璃咯咯作响,摇得比白天更厉害了。我对自己说,“上帝啊,让绅士快来吧!这种日子一个礼拜就能把人弄死。”我打了个哈欠。莫德看见我的眼神,也打了个哈欠。这让我的哈欠打得更厉害了。最后,她把针线活儿放在一边,蜷起双腿,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像是要睡觉了。

在七点钟敲响之前,我们就这样无所事事。钟声传来后,她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揉揉眼睛,站起身来。七点她必须更衣——并且更换手套,换上丝质的——随后和舅舅共进晚餐。

她得跟他一块儿待两个钟头。当然,我没分儿看,我是在厨房和佣人们一起吃晚饭。他们跟我说,李先生喜欢在晚饭后,让他外甥女坐在小客厅给他朗读。我想,这就是他的消遣了吧,因为他们告诉我,他几乎没有客人,即使有,也都是从牛津或者伦敦来的书呆子。那种时候,让莫德为他们朗读就是他的乐趣。

“可怜的姑娘,除了读书,她还做别的吗?”我问。

“她舅舅不让,”一个客厅女佣说,“他就是这么宠她。他都不让她出门——生怕把她碰坏了。你知道吧,就是他让她一天到晚戴着手套的。”

“够了够了!”斯泰尔斯太太说,“莫德小姐要知道了会怎么说?”

那女佣就不说话了。我坐在那儿,想到李先生那红色的帽子,金色的报时怀表,绿色的眼镜,黑色的手指和舌头;然后我想到莫德,对着鸡蛋皱眉头,用力擦拭着母亲的墓碑。这是种多么古怪的宠爱方式,把像她这样一个姑娘,变成了那样。

我以为我知道她的一切。其实,我什么都不知道。吃过晚餐,我听着其他佣人说话,自己没怎么开口。然后斯泰尔斯太太问我,是不是愿意跟魏先生和她一起,到她房间去吃布丁?我说我跟他们去。我坐在那儿,盯着那些用头发做的画。魏先生给我们读了梅登黑德报上的几则新闻,听了每一条——无非是牛冲破篱笆,牧师又说了什么有趣的布道词之类——斯泰尔斯太太都会摇头说,“你以前听说过这种事吗?”魏先生则会嘿嘿笑,说,“史密斯小姐,你会发现,在新闻方面,我们可不比伦敦差!”

在他的声音之外,我还隐约听到些笑声和椅脚擦过地板的声音。那是厨娘,清洁女佣们,威廉·英克还有那个打杂小厮,在厨房里吃喝玩乐。

大钟敲响了,紧接着就是召唤佣人的铃声。这就是说魏先生该去伺候李先生上床,我也该去伺候莫德上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