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生活里没有主角(3)(第4/5页)

  他把热水一饮而尽,说了声谢谢,很快就离开了律所。

  等人走了,领导又让我帮他把茶泡上。我在律所实习期间还算手脚勤快,所以和领导关系还不错,再加上领导也是个直爽人,我们俩很聊得来。我一边泡茶一边随口问道,刚刚那人是谁啊?

  领导闻言,瞪着眼睛看我,神情和黑车司机一模一样。

  “老雷啊!”是,我知道他是老雷,可这名字还是我之前从黑车司机口中知道的。

  “老雷的事儿,我就没和你提起过?这周围谁不知道他啊!你就一点儿都没听说过他的事迹?”

  我只能摇头。

  领导喝了一口茶,让我猜猜看老雷是干什么的。

  我说,这人有点儿黑社会老大的范儿,不动声色而屈人兵,权势应该挺大的。不过看他气色很差,身体不算太好,像是有什么烦心事儿。

  我猜这人是吃了官司的黑帮大佬,想找咱所帮他打官司。

  领导听了我的话,笑了笑,之后又叹了一口气。他对我说,我给你讲讲老雷的事儿吧。他原来是个警察。

  老雷是首钢子弟,高中毕业后本来分配他去首钢当工人,可老雷并不喜欢这样的安稳日子。1983年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募警察,他立刻报名参加了考试。工厂生活锻炼了他的体魄,老雷顺利通过了一系列考试,经过几个月的训练后,他成了一名刑警。

  老雷很拼命,这是个勇敢并且执着的人。平时出现场抓捕任务,他都冲在第一个,翻墙头他先,冲锋他带头,动手他第一个。按照老雷自己的话说,结了婚的,结了婚还没孩子的,孩子还不大的,父母年迈的,没谈对象的,刚谈对象的,准备结婚的,全都得排在他后面。总之,危险的活儿,他去干!

  律所的领导和老雷是多年的老朋友,两个人知根知底,私下里喝酒的时候,老雷对他说过,做警察这么多年了,他最引以为豪的是办成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儿发生在他当警察第三年的时候。那年六月份在检察院家属院发生了个案件。一个小流氓从墙头翻进宿舍区,正在四处转悠。当时正好有一个放了学的小姑娘在自己家门口玩儿,这小流氓就用口渴想喝水的借口骗她为自己开了房门。进屋以后,小流氓又四处乱瞄,结果引起了小姑娘的警惕。小姑娘要求这小流氓离开自己家,谁曾想,那人对小姑娘拳脚相加还强奸了她,最后把屋里的钱财席卷一空,然后逃之夭夭。

  等小姑娘的父母下班回到家中,为时已晚,匆匆忙忙去公安局报警,于是这起案子落在了老雷手里。老雷说,那小姑娘只有十一岁,报案的时候眼睛通红不停地流眼泪。

  他立刻去现场勘查了情况,详细地询问了那人的长相口音,穿着打扮,但是除此之外,现场再没有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当时的技术手段没有现在先进,DNA鉴定无法实施,翻墙进来的围墙上也没有像现如今这样装有摄像头。老雷只得离开犯罪现场,在检察院周边进行探访,希望能有所收获。在相隔数百米远的居民区,一位乘凉的阿姨说,她前些日子一直见有这么个模样的年轻人在附近转悠。老雷问她,是连续好几天都见着的么?阿姨说,是,连着一星期左右。

  老雷有了自己的推断,根据口音可以辨别,这是北京本地人,而根据阿姨所说的,连续见着好几天,应该可以推断这个人属于近地区犯罪。一个人踩点犯罪会有多次,但不会如此密集频繁,假设他是异地作案,光是他来回的路程就要耗费掉大量时间,所以他的生活地应该就在这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