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第3/9页)
只有一个例外情形,但他几乎是毫无所觉。有一个名叫琪夏西·波蕾的小姐,对他总是非常亲切,对他的事情似乎很关心。当然她长得并不美,也不年轻,年龄大他两三岁,可是非常忠厚纯朴。此外,她出身在一个富裕的手织加工家庭,居家勤劳,颇得邻里的赞扬。街上邂逅,王格尔德跟她打招呼时,她必定很亲切诚挚地回答,来到店里,也是很温文和气,毫不矫饰,使他应付起来毫不费力。而她,却把他的那一套商人的亲切款待,当做他的真情。总之,在王格尔德看到她时,只是不觉讨厌,除此外,对她根本没有过一点儿绮念。她离开店里时,不会使他惘然若失,她不过是少数不放在他脑海中的未婚少女之一。
有时,他把希望寄托在新买的高级皮鞋上,冀图引起女孩子的注意,有时寄托在美观大方的围巾上,对他那逐渐伸长的胡子更是珍惜无比,最后,他还从一个行脚商人手里购得一只镶着大猫眼石的金戒指。那年,他是27岁。
但一直到30岁,他依然带着满怀的憧憬,在婚姻生活港口的遥远处,围绕逡巡。母亲和伯母认为大有加以过问促使事情进展的必要。于是他那已达高龄的伯母,在谈话中就透露出,她希望在她还活着的时候把店务移交给侄子,但也希望他能顺利地找个镇上的女孩子结婚。这正和他母亲的心意不谋而合。两老协商的结果,一致认为最好让孩子去参加社团一类的组织,俾能学些和女性交际的事情。他母亲知道爱子非常喜爱歌唱,所以,话中隐隐暗示,要他申请参加歌唱会。
尽管王格尔德厌烦社交应酬,但原则上也同意这个意见,但他提议说,他比较喜欢属于严肃方面的音乐,希望能参加圣歌班。其实,真正的理由是玛格丽特·迪尔兰也是圣歌班的一员。她是从前王格尔德受雇见习时老板的千金,大约在二十岁左右,是个非常美丽又活泼的姑娘,最近,安多拉斯正在暗恋她。这也是因为好久以来,他始终找不到年龄相若的未婚小姐,最少是找不到美丽的小姐。
母亲对于圣歌班也颇表赏同。这个班在夜晚聚会,虽然热闹的程度比起一般歌唱会差一大截,但会费便宜得多,并且平常练习和正式演唱时,也不乏和良家少女聚集的机会。因此,他母亲立刻带着孩子来到主持人兼指挥的寓所。主持人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学校教师,他很亲切地接待他们母子。
“哦!王格尔德先生!”他问,“这么说,你是想加入我们的圣歌班一起学唱歌?”
“嗯!是的!请……”
“你从前唱过歌吗?”
“是的!但不当……”
“那么,你唱一首看看。任何一首你还记着的歌都可以。”
王格尔德又像少年时一样,满脸晕红,连一句也唱不出来。那位教师再三再四从旁劝说,最后似乎显得很不耐烦,大有生气的模样,他才抑住不安,望着静坐在旁眼中露出失望神色的母亲,开始唱起平素他所喜爱的一支歌。由于心神不集中,连最初的节拍也唱错了。
老教师以善意的眼色向他示意,他才郑重其事地唱起来。唱毕,老教师下评语说,他唱得很不错,也很能把握歌曲中的感情,但到底是偏向于流行歌曲方面的素质,何不到歌唱会中去一试求发展。王格尔德慌张失措地正结结巴巴地要作答,母亲随即热心地替他解释。她说,孩子的歌唱得并不坏,只是今天的表现有点儿紧张而已,如果能成为该会中的一员,那就感激不尽;普通的歌唱会根本是另一回事,说来并不怎么高尚,再说,她每年对教会也都有所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