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第6/7页)

一九八四年,我在中国南方一个县城的文化馆工作。当时我已经从事写作,我办公室外面的过厅里有一张大桌子,桌下地上堆满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和鲁迅的著作。这些曾经是圣书的著作,时过境迁之后像废纸一样堆在一起,上面落满了灰尘。鲁迅的著作堆在最外面,我进出办公室的时候,双脚时常会碰到它们,我低头看看在地上灰溜溜的鲁迅著作,不由幸灾乐祸,心想这家伙终于过时了。有一次我经过时,不小心被地上的鲁迅著作绊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我骂了一声:「他妈的,都过时了,还要出来捉弄人。」

文革结束的时候,我刚好高中毕业。此后的十多年里,我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可是没有读过鲁迅作品中的一个字。后来我自己成为了一名作家,中国的批评家认为我是鲁迅精神的继承者,我心里十分不悦,觉得他们是在贬低我的写作。

时光来到了一九九六年,一个机会让我重读了鲁迅的作品。一位导演打算将鲁迅的小说改编成电影,请我为他策划一下如何改编,他会付给我一笔数目不错的策划费,当时我刚好缺钱,就一口答应下来。然后我发现自己的书架上没有一册鲁迅的著作,只好去书店买来《鲁迅小说集》。当天晚上开始在灯下阅读这些我最熟悉也是最陌生的作品。读的第一篇小说就是我曾经谱写成歌曲的《狂人日记》,可是我完全忘记了里面的内容,小说开篇写到那个狂人感觉整个世界失常时,用了这样一句话:「要不,赵家的狗为何看了我一眼。」

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个鲁迅有点厉害,他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人物精神失常了。另外一些没有才华的作家也想让自己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可是这些作家费力写下了几万字,他们笔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

《孔乙己》是那天晚上我读到的第三篇小说。这篇小说在我小学到中学的语文课本里重复出现过,可是我真正阅读它的时候已经三十六岁了。读完了《孔乙己》,我立刻给那位导演打电话,希望他不要改编鲁迅的小说,我在电话里说:「不要糟蹋鲁迅了,这是一位伟大的作家。」

第二天,我就去书店买来了文革以后出版的《鲁迅全集》。为此,我十分想念那些堆积在文化馆桌子下面的鲁迅作品,那些在文革中出版的鲁迅作品,其版本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我当年从文化馆办公室进出时,移动的双脚时常被鲁迅的著作绊住,我觉得可能是命运的暗示,暗示我这些布满灰尘的书页里隐藏着伟大的叙述。

从书店买来《鲁迅全集》后的一个多月里,我沉浸在鲁迅清晰和敏捷的叙述里。我后来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就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

我想藉此机会再次谈论《孔乙己》,这是短篇小说中的典范。这部短篇小说开篇的叙述貌似简单却是意味深长,鲁迅上来就写鲁镇的酒店的格局,短衣帮的顾客都是靠在柜台外面站着喝酒,穿长衫的顾客是在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上酒菜,坐下来慢慢地喝酒。孔乙己是唯一站着喝酒穿长衫的人。鲁迅惜墨如金的开篇,一下子就让孔乙己与众不同的社会身分突出在了叙述之中。

在《孔乙己》里尤其重要的是,鲁迅省略了孔乙己最初几次来到酒店的描述,当孔乙己的腿被打断后,鲁迅才开始写他是如何走来的。这是一个伟大作家的责任,当孔乙己双腿健全时,可以忽视他来到的方式,然而当他腿断了,就不能回避。于是,我们读到了「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坎坐着。」先是声音传来,然后才见着人,这样的叙述已经不同凡响,当「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坎上」,孔乙己摸出四文大钱后,令人赞叹的描述出现了,鲁迅只用了短短一句话,「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