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旧(第8/10页)

我相信她只要一息尚存,就绝不会遗失这本纪念册的。一定是她过世之后,她的子女在清理遗物时一时大意,才使纪念册最终流落到我手里。淑英,愿你的在天之灵得到平安。

今天,我,一个你素不相识的人,一个比你晚出生二十几年的人,就算你的晚辈吧,将替你保管好这本纪念册,从现在起,直到永远。

当天晚上,我终于熬走了这种怀旧的情绪,把淑英和她的纪念册都丢到一边,开始了自己的写作。我曾自谦为通俗喜剧作家,王朔、冯小刚等友人则戏称我是“庸俗喜剧作家”,说我的《我爱我家》等作品正是“大型庸俗喜剧”。我也懒得跟他们分辩,别管通俗庸俗,是喜剧不是?当天深夜,我用电脑写完了五千字的这种“庸俗喜剧”的剧本,百无挂碍,上床入睡。

若干天后,“怀旧”这位老朋友又照例来拜访我。我那天正好没事,坦然迎接。不料这次与往日不同,我脑中闪现的竟不是自己的往事,竟全都是半个世纪前淑英她们的往事。我愣了一下,忽然觉悟了!几年前上级领导就号召作家们“走出小我走向大我”,我当时思想不通,还在背后嘀咕:没有“小我”何来“大我”?失去了“小我”的作家还能算作家吗?现在想想还是领导英明,我自己不就是现成的例子吗?总怀个人之旧算什么名堂?怀人民之旧才是正路!我于是也“走出小我走向大我”——直奔潘家园旧货市场而去。

在以后的半年中,我搜集到不少淑英那个年代的东西:书信,日记,文稿当然也还有这类纪念册。这类东西现在还算不得文物,价格都很便宜,我搜集它们也仅仅是出于兴趣——但我相信再过半个世纪它们也会成为文物的。

【零 六】

前面提到,我原先也是打算研究历史的,后因对史料常常感到困惑,于是陷入到“不可知论”的泥潭,终于放弃了研究。

吾道不孤,有一位大历史学家陈寅恪也是常常为史料所困惑的,但他却没有放弃研究,而是想出了办法,叫作“以诗证史”或曰“诗史互证”——遇到史料不详细或不可靠的时候,不妨从当时的诗歌中找找答案。

我印象中他曾从唐诗里考证出唐代士兵的军装颜色是灰白色的等等。但我又觉得,诗人说话就更不贴谱了,比如“金樽美酒斗十千”和“欲沽一斗酒,恰用三百钱”就出自同一位诗人的笔下,让人实在难以猜测唐代的酒到底卖多少钱一斗了。

当我搜集到一大堆过去的书信日记文稿之类以后,突然觉得“以诗证史”何必单单“以诗”,将来这些东西不是也可以用来“证史”的吗?我为自己的这一发现而沾沾自喜,从而加快了收集速度,并进而开始了研究。

我的研究结果是:这类东西若想用来“证史”,必须要有一个前提,即作者本人并不知道他是在“创作”并且也不打算“传世”,比如宋元的话本;而一旦到了明代的拟话本,在“证史”的意义上就要大大地打上折扣了。

就说日记吧,这应当算是最个人的文体了,但我国却很早就有“创作”日记以备“传世”的风气。就以钱钟书的名著《围城》中的那位方老先生为例,他写日记就完全是为了给后人看的,他现在的一言一动,同时也就想着在日记里如何记法,朋友来了也常把日记给朋友看,可见其目的就是“传世”。最妙的是有一回,他在日记上写他儿子骂一位周太太“鄙吝势利”,又写他自己是如何教训了儿子,儿子又是怎样的“帖然无词”,其实儿子并没有骂人,是他自己对那位周太太不满意,所以故意用这种皮里阳秋的笔法来发泄一下的——您说,像这种日记能靠得住吗?

再以我不大佩服的周作人先生为例,他当初的日记或许还是“实录”,但“文革”前由于生计关系,要将部分日记卖给鲁迅博物馆时,就大大地做了一番手脚。比如关于世人瞩目的“兄弟失和”问题,他自己就承认有若干字的内容被他“用剪刀剪去了”。又如在60年代前后,他的日记中常有与日本老婆“不快”的记录,什么“无故生气有似病发”“几不可与语动辄得咎”“临老打架”“真恶魔也”等等,而他在1963年某日的日记背面竟特意加了一条说明,说什么他老婆“以余弟兄皆多妻,遂多猜疑……日记中所记即指此也”——这又如何能让人相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