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第8/10页)



酒香洋溢,吸引着丁钩儿的欲望;感情澎湃激荡,正是饮酒的大好时光。他一伸手把老革命手里的搪瓷缸子夺下来,嘴含住缸子沿,一憋气吸了个底朝天,片刻后,肚子里倒海翻江,眼前盛开了朵朵粉红色的莲花,在飘袅在薄雾中焕发着发人深省的光芒。那就是茅台的光芒,那就是茅台的精神。一时间他感到世界变得极端美好,包括天,包括地,包括树木,包括喜马拉雅山顶上的皑皑白雪。老革命嘻嘻地笑着,把搪瓷缸子夺过去,往缸子里倒酒,酒液涌出瓶口时发出"卟咚卟咚"的声响,激得他耳膜轰鸣,口腔里涌出唾液。他看到老革命的面孔变得那般慈祥,慈祥得难以形诸语言。他伸出手,他听到自己伸着手说:给我,我还要喝。老革命在他面前跳跃着——那么灵巧地跳跃着,说:不给你喝,老子弄点酒也不容易。我要喝,他吼着,我要喝,你把我的馋虫勾出来了,为什么又不给我喝?老革命把缸子触到嘴边,灌下去,很猛烈。他恼怒地扑上去,抓住了那缸子也抓住了老头子硬邦邦的手指。他听到了牙齿碰撞缸子沿的声音,感觉到润滑的、凉森森的酒液濡湿了手上的皮肤。在抢夺缸子的过程中他逐渐生长起恼怒的情绪,膝盖回忆起格斗的技巧,它弯曲着,顶在敌手的小腹上。他听到老革命哎哟了一声。缸子便到了手中。他迫不及待地把缸子里的酒倒进喉咙,意犹未尽,他寻找酒瓶。酒瓶子横躺在地上,仿佛一个中弹牺牲的美少年。他心中悲痛欲绝,好像是自己失手把这少年打死一样。他想弯腰把那肤色雪白、腰带鲜红的酒瓶捡起来——把那美丽的少年扶起来——却莫名其妙地跪在了地上。而那美少年却连打了几滚,在墙角那儿空灵剔透地站扑进了他的双眼。他看到老革命正在灯下擦拭双筒猎枪,他擦的那样专注、认真、一丝不苟,宛若一个爹在为独生儿子洗澡。虎纹大狗安详地趴在灶火旁,长长的嘴巴搁在松木劈柴上,双眼盯着灶中香气扑鼻的、金黄色的火苗,显得格外深沉,像一个大学里的哲学教授。它在想什么呢?侦察员被狗深刻思考的姿态迷住了,狗痴痴地望着灶火,他痴痴地望着狗,渐渐地,狗脑中的辉煌画面——他终生没看见过的画面——在他的脑中缓缓地出现了,那么奇特那么动人心弦,伴随着流云般的音乐。他被深深地感动了,鼻子像被人重重地捣了一拳,又酸又麻,两行热泪,不知不觉地挂在了腮上。

"瞧你那点出息!"老革命看了他一眼,说,"我们播下虎狼种,收获了一群鼻涕虫。"

他抬起衣袖,擦干眼泪,委屈地说:

"老大爷,我栽在一个女人手里……"

老革命不满地斜他一眼,穿上棉大衣,挎起猎枪,招呼一声:"狗,咱们巡逻去,让这个窝囊废在这儿哭吧!"

大狗懒洋洋地爬起来,充满同情地盯着侦察员一眼,便尾随着老革命,出了传达室。装在门背后的铁丝弹簧把木板门响亮地弹回来,一股潮湿、寒冷的夜风扑进来,使他打了一个战。他感到孤独和恐惧,喊一声:"等等我。"拉开门,追上去。

门口的电灯使他们身侧出现了模糊的暗影,冻雨依然下,也许是夜更深了的缘故,那窸窣之声显得愈加清晰、密集,宛如无数的小兽在那里爬行。老革命向着陵园的深处走,向着阴森森的黑暗走。狗紧跟着老革命,他紧跟着狗。起初还能借着门口那盏电灯的光芒看清狭窄的、鹅卵石铺成的道路两侧修剪成宝塔形状的柏树的大致轮廓,一会儿,沉重的黑暗便从四面八方包抄上来。他体会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的滋味。黑暗愈深,冻雨敲打树枝的声音便愈响亮,乱糟糟的,紧密的声音让他感到心中烦乱而空虚,只是凭着声音和气味,他才感觉到老革命和大黄狗的存在。黑暗其实是一种具有强大压力的物质,能把人挤成薄饼。侦察员感到恐惧,他嗅到了隐藏在青松翠柏之间的烈士墓的气息。他感到那些树木都是一些不怀好意的黑色大汉,抱着膀子站着,嘴角挂着冷笑,心里转着坏念头,在它们身下,那些黄草枯立的坟头上,坐着一些毛茸茸的英灵。恐惧使他酒意全消,他下意识地抓住了腰间的手枪,抓枪时感到手上流出了冷汗,有什么东西怪怪地叫了一声,通过黑暗中的翅膀扇动声,他猜到叫者是一只鸟,什么鸟不知道,也许是猫头鹰吧?老革命咳嗽了一声,狗叫了一声,这两声阳世间的声音给了侦察员很大的安慰,他也夸张地咳嗽了一声,连他自己也能听出,这声咳嗽带着浓厚的虚张声势的味道。老革命一定在暗中嘲笑我,他想,连这条跟思想家一样的走狗也会嘲笑我。他看到了狗眼放射出的碧绿光芒,如果不知道这是一条狗,一定会错认为这是一条狼。他无法自制地连连咳嗽起来,一道刺目的电光突然射在他的眼上。他捂住眼睛,刚要张嘴说几句反抗的话,电光突然转移了方向,定定地照在一座白石头凿成的墓碑上。墓碑上的阴刻大字看样子不久前重新油漆过,鲜红的颜色,令他触目惊心。碑上的大字是什么他没有看清,他被红色照黑了眼。像亮时一样突然地电光消逝,他眼前还有一些火星闪烁,脑子里却通红一片,像传达室里那个燃烧着松木劈柴的灶膛。他听到老革命在他面前沉重地呼吸着,冻雨落木的声音突然隐退,一阵剧烈的、山崩地裂般的声音在附近响起,震得他不由地跳了起来。他搞不清楚这是什么东西爆炸,他也没心思去考虑,关键的是,从电光照亮烈士墓碑那一刻,一股巨大的勇气突然灌注进他的身体,像病酒一样的嫉妒,像寡妇酒一样的邪恶软弱,像爱情洒一样的辗转反侧、牵肠挂肚,通通排出体外,变成酸臭的汗、腥臊的尿。而英猛的、像奔驰在哥萨克草原上的一匹烈马一样的伏特加(Vodka)变成了他,粗犷豪放、粗中有细、富有冒险精神、富有刺激性、像狂欢的西班牙斗牛士一样的格涅克(Cognac)变成了他。他吃一口红辣椒,咬一口青葱,啃一口紫皮蒜,嚼一块老干姜,吞一瓶胡椒粉,犹如烈火烹油、鲜花簇锦,昂扬着精神,如一撮插在鸡尾酒中的公鸡毛,提着如同全兴大曲一样造型优美的"六九"式公安手枪,用葛拉帕渣(Grappa)那样的粗劣凶险的步态向前狂奔,似乎只是转眼间的功夫,侦察员便返回一尺餐厅,踢开了一扇洁白如玉的房门,举起手枪,对准女司机和坐在女司机膝上的一尺侏儒,"啪啪"两枪,打破了两颗头颅。这一系列动作像世界闻名的刀酒一样,酒体强劲有力,甘甜与酸爽共寓一味,落喉顺畅利落,宛若快刀斩乱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