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30/41页)

“我在笔录上看到,她要去圣托马斯医院看门诊。”罗宾兴奋得满脸通红,语速也越来越快,“所以,昨天晚上我就冒充她,给医院打电话。我说我忘了预约时间。于是,他们告诉我是在星期四早晨十点半。你还有——”她瞥了电脑屏幕一眼,“四十五分钟。”

他怎么没想到让她这么干?

“你真是个天才,真他妈是个天才……”

他激动得洒了一手热茶,连忙把杯子放在她桌上。

“你知道具体是……”

“在主楼背面的精神科,”罗宾兴奋地说,“听着,你出了格兰特利路,第二个停车场就是……”

她转过显示器,给他看圣托马斯医院的地图。他低头看手腕,却发现表还在里间。

“现在出发的话,你还来得及。”罗宾催促他道。

“嗯,等等,我去拿东西。”

斯特莱克急匆匆地收拾起手表、钱包、烟和手机。他把烟盒塞进后兜,刚要冲出玻璃门,罗宾说:

“呃,科莫兰……”

她之前从没叫过他名字。斯特莱克感觉到她有点儿不好意思。接着他发现罗宾正意味深长地指着他的肚脐。一低头,他才发现衬衣扣子扣错了,露出一片毛茸茸的肚皮,就像黑黑的椰子壳。

“噢——对——谢谢……”

他解开衣服重系扣子时,罗宾礼貌地将注意力转回到显示器上。

“再见!”

“嗯,再见。”她说,笑着看他飞快地离开。但没过一会儿他又回来了,还微微喘着气。

“罗宾,我需要你查点儿东西。”

她已经拿起笔,等着他说了。

“一月七日牛津有场法律会议。卢拉·兰德里的舅舅托尼参加了。是一场家庭法国际发展会议。看看你能找到什么。尤其是跟他有关的事。”

“好。”罗宾说道,飞快地记下他的话。

“谢谢。你真是个天才!”

接着,他便一瘸一拐地踩着金属楼梯,下楼走了。

哼着歌坐在桌后,罗宾的喜悦渐渐消失。她慢慢地喝着茶。本来,她还有点希望斯特莱克带她一起去见见罗谢尔·奥涅弗德。毕竟,这个人她已经追寻了两周。

高峰期已经过了。地铁上的人不多。斯特莱克非常高兴,因为这样便不难找到座位了。他断肢的伤口还在疼。上车前,他在车站售货亭买了包超强薄荷糖,一口气往嘴里塞了四颗,掩盖自己没刷牙的事实。尽管把牙膏牙刷放在厕所那个已经有裂缝的水池里会方便得多,但他还是把它们装在背包里。在昏暗的地铁窗户上,看见自己胡子拉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不禁自问:罗宾显然已经知道他睡在那里,他干吗还要装出一副另有住处的样子呢?

斯特莱克的记忆力和方向感很好,不费吹灰之力,便找到圣托马斯医院精神科的入口。抵达那里时才刚过十点。他花了五分钟时间,确认那扇自动双开门是从格兰特利路进医院的唯一入口。然后,他在停车场墙边找个位置坐下。这里离入口约二十码,每个进出的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他只知道自己要找的姑娘或许是个无家可归的黑人,所以在地铁上时就开始想对策。最后他觉得只有一个办法可行。因此,十点二十分,看见一个又高又瘦的黑人姑娘轻快地走向入口时,他立刻大叫道(尽管看起来她的衣着过于整洁干净):“罗谢尔!”

她抬头看了看谁在叫,但仍旧脚步不停地往前走,这个名字对她来说似乎没有任何意义。很快她便消失在大楼里。然后来的是一对夫妇,都是白人。接着是一群年龄各异、什么种族都有的人。斯特莱克觉得他们多半是医院里的员工。不过,他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