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第7/10页)

我有时有点绝望,仿佛家里出现了“神秘百慕大”,什么东西都可以自动销匿化烟。

幼小的时候看人家登离婚广告,总是写“我俩意见不合”,便以为夫妻吵架一定是由于“意见不合”。没想到事情轮到自己头上,全然不是那么回事,我们每次吵架,原因都是“我俩意见相同”,关于掉指甲刀的事也不例外。

“我看一定是你用完就忘了,放在你自己的口袋里了。”

每次我这样说他的时候,他一定做出一副和我意见全然一致的表情:

“我看一定是你用完就忘了,放在你自己的口袋里了。”

掉刀的事,终于还是不了了之。

我终于决定让自己拥有一件“完完全全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婚姻生活又可爱又可怕,它让你和别人“共享”,“共享”的结果是:房子是二人的,电话是二人的,筷子是大家的,连感冒,也是有难同当。

唉!

我决定自救,我要去买一把指甲刀给自己,这指甲刀只属于我,谁都不许用!以后你们要掉刀是你们的事!

我要保持我的指甲刀不掉。

这几句话很简单,但不知为什么我每次企图说服自己的时候,都有小小的罪疚感。还好,终于,有一天,我把自己说服了,把刀买了,并且鼓足勇气向其他三口家人说明。

我珍爱我的指甲刀,它是我在婚姻生活里唯一一项“私人财产”。

深夜,灯下,我剪自己的指甲,用自己的指甲刀,我觉得幸福。剪指甲的声音柔和清脆,此刻我是我,既不妻,也不母,既不贤,也不良,我只是我。远方,仍有一个天涯等我去行遍。

女子层

十年前的事了。

为了去看富士山顶的高山湖泊,我先到东京落脚一夜。旅行社为我订了一家旅店,我去柜台报到的时候,那职员忽然问我:

“你一个人吗?”

我说是。

“你在东京有没有男朋友?”

我大吃一惊,怎么这种事也在询问之列?多礼的日本职员怎会这样问话?而且,我也不确定他所谓的“男朋友”是什么意思。

“我……,我有朋友……那朋友是男的。”

我在东京本来一个鬼也不认识,但临行有位热心的朋友听说我居然只身旅行,偏要介绍他的一位日本朋友给我,怕我万一有事流落异邦,可有处投靠。我告诉旅馆职员的“男朋友”,便指此人而言。

那职员大概也明白,我被他搞糊涂了。

“这样说吧,如果他来见你,你们在哪里见面?”

“在廊厅呀!”

“他不用进你房间?”

“不用。”

我忍住笑,我带进房间干什么?朋友介绍他这朋友给我,原是供我作“备用救生员”的,我带他进房间干什么?神经病!

“好,这样的话,”他的表情豁然开朗了,“你可以住在我们的女子层,女子层里比较自由,男人不可以上女子层。女子层里全是女子。”

我算得上是个五湖四海乱跑的人,什么旅馆也算都见识过了,但这家旅店的这种安排我竟没见过,不得不承认这构想新奇有趣。

上得楼来,入眼四壁全是浅浅的象牙粉红(有点像台北故宫为了配合最近展出罗浮宫名画而髹漆的粉色),心情不禁一振,觉得有一种被体贴被礼遇被爱宠的感觉。

至于浴室里的陈设虽然无非是洗发精、沐浴乳,但都精致巧美,看来竟像细心的妈妈为远归的女儿预备的。至于床罩、枕头、梳妆品和室内布置其温馨旖旎处就不必一一细说了。

不过,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却不是这些,而是在床头柜上放着的那本装订考究的日记册子。册子厚厚的,里面写满房客留下的一鳞半爪。我不识日文,没办法完全看懂那些有缘和我住同一间房睡同一张床的女孩子的心声,但仗着日记里有些汉字,我也多少读懂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