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第4/10页)
我不是诸葛亮,我喜欢一切漂亮的男人、漂亮的女人、漂亮的事、漂亮的手段——反正一切漂亮的我都喜欢,至少我能容忍。
我原谅某些穿迷你裙、热裤或露背装的女人——只要她们是确实长着一双好看的大腿,一片腴白的肩背。但是如果长着痴肥的一双腿,灰油油的一副肩膀还居然想亮相的话,我觉得简直是对服装设计师的大不敬,我如果是警察,非抓这种人不可。
我原谅裸奔——如果女人长得像维纳斯,男人长得像米开朗基罗刀下的少年大卫,我忍不住要原谅他们在春天里想脱衣服的冲动。(大人先生们何必着急呢?反正这玩意再流行也流行不过冬天,雪一下,裸奔分子不就回家烤火了吗?)但如果一个满身挂着松肉或瘦小干瘪的人也敢于裸奔的话,我就认为他们犯了猥亵罪。
我原谅林黛玉,原谅西施,原谅早死的倾国倾城的李夫人,虽然她们常常生病。“东亚病夫”大概都是这类“东亚病妇”生的。但只要生病生得像林黛玉那样桃腮泛红,星眸放光,或像西施那样颦眉捧心,娇喘不胜的话,就算送到选美会上,也能捞个“最佳病容奖”。要是像东施,虽然身体棒、演技好,又有谁敢领教?
如果我在路上被摩托车撞了,只要我定神一看,那位仁兄骑着一辆崭新耀眼的鲜红跑车,穿着漂亮泛白的牛仔裤,套着艳黄四射的一件运动衫——而且,顶要紧的,有一张奥玛雪瑞夫式的性格的脸,我一定软了心,爬起来自己拍灰自己走路,并且诚心地向他道歉,请他不要介意我的额头无意间撞掉了他的车漆。但如果来人骑着一辆灰不灰黄不黄的老爷车,又邋遢着一张浮肿油亮的丑脸,(或者,更不幸地,又长了些红豆。)我一定非找他算账不可!
我连流氓都同情。不管他有没有杀人越货,但只要照片上的他有一张“孩子式的脸”,血色良好的颊上有着“纯洁的微笑”,只要他有一百八十公分的身高,只要他逃亡的时候带着一个“头发如黑瀑布”“苍白的脸上有两颗梦样的大眼睛”的舞女,我总是百分之百地同情他的——对漂亮的人而言,我的同情心要多少就有多少。
古时候曾有一位桓太太,听说丈夫纳妾,一气之下,直捣小公馆。本来似乎很有可能要演出一件以上的凶杀案——或者至少也是件重伤害案,但这位夫人一进门,看见那位美人正端坐在梳妆台前梳她漂亮的头发,不觉手软了。讪讪地回了家,只说一句:“我见了都心疼,也难怪那老鬼了。”这女人是一位唯美主义者,她如果托生西方世界,绝轮不到一千年后的王尔德来谈“唯美”。
其实爱漂亮爱得连自己的主观身份都忘了的大有人在,武则天当然不会喜欢那篇以“人身攻击”的方法骂她的《为徐敬业讨武曌檄》,但她只读几句就开始骂起人来——不是骂作者骆宾王,而是骂左右大臣。“都是你们!”她恨恨地拍桌子,“这种人才,你们还居然让他流落在外,都是你们的罪!”
为了檄文写得漂亮,竟然忘了挨骂的人是自己,这恐怕是女皇帝之所以为女皇帝的道理!就单为这千古以来漂亮的一骂,我已忍不住喜欢武则天了。男人中有此漂亮风度的似乎只有曹操,他对骂他的文章说过一句:“愈我头风!”
能写这种漂亮的文章当然不易,但读完了骂自己的漂亮文章而能做一种这么漂亮的手势尤其难得!——索尔仁尼琴那些骂克里姆林宫的文章是白写了,我还以为俄国政府至少应该为这封信颁给他一份普希金文学奖呢!
其实,依我这种死爱漂亮的无知小民的浅见,世界上每件事都是靠漂亮起家,(我最不屑听什么论女人则论气质的话,你削掉她一个鼻子——不,半个鼻子——试试,包管你什么气质都削掉啦!)不是有人说过吗?只要埃及艳后的鼻子多长一寸,历史就要改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