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第7/16页)

我只能同意巴黎人的意见,认为这是个不可解的谜。我看不出用什么办法可找到凶手。

“我们不能凭审讯的外表来断定方法。”迪潘说,“都说巴黎警察聪明,其实他们不过是狡诈而已。他们在活动时,只能有些现买现卖的办法。他们极力炫耀办法很多,可都不能很好地适用于所提出的目标。这就让我们想起汝尔丹先生叫人拿睡衣,以便更好地听音乐的故事[11]。他们往往也能收到一些惊人的成果,但那多半是由于简单的勤劳和活动得到的。当这些本事不能生效时,他们的计划就失败了。比如,维多克[12]是个善于推测和不屈不挠的人。但思想未受过训练,过于把精力集中在调查上,因此连续犯错误。他看东西时距离太近,以致损害了视觉。也许,他在微观上对一两点看得十分清楚,可是在宏观上他势必失去对事物的全面观察,这样,有的事情就显得过于意义深远。事情的真相不会永远沉于井底。实际上,我认为更为重要的知识总是表面性的。说它深奥,只因为它躺在我们寻索的山谷,而不在举目能见的山顶。这种错误的方式和来源,可用静观天体这件事来作代表。用眼望一下星子——斜眼瞟一下,将视网膜的外部(它比视网膜内部对微弱光线更为敏感)对着星子,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颗星子——对它的光泽就能有最好的鉴赏;而当我们的全部视线都投在那颗星上时,则所见到的光泽反倒越模糊。在后一种情况下,绝大部分的光线实际上都落到眼睛上;而在前一种情况下,则包含更为精炼的光的容量。过于深奥,我们会将思想弄得复杂而虚弱;而太持久、太集中或太直接地仔细察看,则甚至连金星本身也有可能从太空消失的。

“至于这两起凶杀,在我们拿出意见之前,不妨自己先去作一番调查。进行一次探访将使我们很感兴趣。”(我认为他这样用词有些奇特,但未做声。)此外,勒邦曾为我帮过一次忙,对此我不会忘情。我们将去亲眼看看那幢房子。我认识巴黎警察总监葛××,他会允许我们去的。”

得到允许之后,我们便立即动身去莫格街。这是那些极糟糕的大街之一,介于里舍利厄街和罗克街之间。我们到达那里时已是傍晚了,因为我们住的地方距那个区有很远一段距离。那幢房子很快就找到了,因为街对面还有许多人,带着一种漫无目的的好奇心,仰头望着那些紧闭的百叶窗。这是一幢普通的巴黎式房子,门口有一条通道,大门的一边有间装了玻璃的门房,窗内有块可滑动的板条,上写“门房”两字。进屋之前,我们往街口走去,转进一条巷子,然后再拐个弯,转到那幢建筑物后面——当时,迪潘仔仔细细地察看了整个街坊及这幢房子,我却看不出他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往回走,又来到这幢房子前面,按了门铃,出示了证件,几个负责管理房屋的人员让我们进了屋子。我们上了楼——走进发现莱斯庞奈耶小姐尸体的那间卧室,两具尸体还摆在那儿。房间里还是像原来一样的乱七八糟。除了《判决公报》上登的那些之外,我再看不到什么别的情况。迪潘则仔细查看每一件东西——连被害者的尸体也不例外。然后我们又到了其他房间,还到了院子里;一个警察一直跟随我们。我们一直检查到天黑才离开。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同伴还到一家日报社去了一下。

我曾说过,我朋友的怪念头是多种多样的,而我对此只是宽容迁就(这只是近义,因为这个词在英文中无法找到对应词)。当时,他根本不跟我谈那桩凶杀案的事,这是他的脾气。直到第二天约莫中午,他才突然问我在凶杀现场是否观察到了什么特殊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