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天命(第2/7页)

若是等报仇以后自刎谢罪,落永昼一定会觉得他莫名其妙没担当,一辈子都在浑浑噩噩地为着旁人活瞧不起他。

所以不如不自杀来得好。

穆府灭门时,穆曦微真的是万念俱灰,觉得他活在世上仿佛是个没有根的人,不知来历,不知去处,活不活都没什么意思,没什么差别。

他这会儿改了主意。

世上还有落永昼。

他想好好活着,想多和落永昼走一段路,想和他相处一段时间,多看他几眼。

无论是平平无奇的那张面具,还是面具底下惊为天人的那张脸。

在穆曦微眼里看着都一样好。

于是穆曦微对着月光吹着风,下定了主意。

他打算一切老老实实坦诚对落永昼交代,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如果不杀不剐,那就用尽全力好好活下去,好好和落永昼一直待下去。

那时候的穆曦微就那么点微薄的愿望。

殊不知年少时的时光太匆忙,年少时的诺言最轻薄。

不是真心不够,而是变数太多。

没等他第二天早上和落永昼坦白,魔族的大乘首领、妖魔主的真实身份…接踵而来,在原本尚算平静的水面了溅了个底朝天。

再然后,就是洛十六不告而别,他在父母墓里发觉了剑圣的剑气,在白云间听到了落十六的死讯。

大概是他真的不配。

每次他想抓住的美好善意,最后都会被残忍地一一践踏,一一打破,告诉他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的幻象妄想,不得长久。

镜花水月终究有花有月,皎洁轻盈,柔软芬芳。

幻象妄想也终究被他目睹过,世间至美,身临其境,以假乱真。

怎么能接受到头来不过碎镜一地,清水一捧?

怎么能接受表象后面血淋淋的,修罗地狱一般的事实?

穆曦微成了大妖魔主。

魔族的属下恭敬请教他的名讳,黑衣面具的妖魔主想了片刻,平淡地回他了两个字。

他说他叫长夜。

穆曦微记得母亲提起过自己名字的意象,说他叫曦微,是取晨光熹微的同音之义。

不求他如日出之阳,普渡世人。但求他一辈子能活在日出之阳下,一身清清白白,无脏无垢,一生圆圆满满,光明和煦。

少年意气总比天高。

穆曦微听到母亲的期许时,总是觉得不以为然,觉得一个人过得好算什么,拉上旁人一起过得好,才算是真本事,算是真慈悲。

他想做日出之阳,普渡世人。

可惜这一遭遭走下来,他没了家人,没了所爱,无亲无故,孑然一身。

杀他至亲至爱的人是世间至正光明,为了他身上背负的至邪本源拔的剑,动的手。

换个说法,若他身上没有妖魔本源,剑圣不会注意到他,更不会对穆家明镜台与落十六动手。

这些血债一笔笔写到最后,都是他该背负的孽。

面具下的穆曦微垂下眼睛想,他还有什么脸用这个名字,有什么脸说自己如日出之阳,有什么脸活在光明中呢?

不如叫长夜罢。

长夜不绝,永无尽头——

也永无出头之日。

最后,穆曦微选择用一份战帖来终结。

剑圣滥杀无辜该死,魔主也不该存在这世上。

本来穆曦微打算得好好的,以为这尚算一个两全其美的对策。

命运像往常无数次那样,对他再度伸出了愚弄的手。

他一路杀到了长城底下,对剑圣出剑,劈开了剑圣一半的黄金面具。

穆曦微在黄金面具底下见到了一张被他几乎刻入骨子里去,永生永世也难以忘怀的脸。

他少年时懵懵懂懂动心,以为这是他世上一切,人间唯一的人,是杀他父母,灭他满门,屠他宗门的血仇仇人。

怎么会有比这更好笑的事?

怎么会有比这更讽刺的事?

剑圣看他像一个傻子一样在那儿把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引为朋友,引为知交,引为挚爱,被耍得鞍前马后团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