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4页)
不过,办事要分清先后。这次行动是为了踩点,确认剃刀狼的位置。他只想感觉一下这家伙,了解自己面对着什么样的人。过一阵子,等他时间稍微充裕些,他会拟定一个连国土安全局都要敬畏的计划,然后回来把事情办完。
雷蒙德根据最新信息了解到,剃刀狼的公寓就在四楼。他独自乘坐电梯,来到明亮而空无一人的走廊。但是,就在他若无其事地一路前行,逐一察看门牌号时,4F号公寓的门开了。一个身材高大、一身戎装的家伙走了出来,一看就是个犟脾气。
雷蒙德立刻认出了他。这家伙曾从曼森那栋大楼的电梯里走出来。
“难道他也去过曼森家?如果去过,干什么去了?”他心想。
雷蒙德一点儿都没有退缩,继续从容地沿着走廊前行。从这家伙身边经过时,心跳加速到了极点。
这家伙没有动,稳稳站在那儿看着雷蒙德,目光如炬。
雷蒙德装出无辜的样子,继续一路前行,向门牌号投去探寻的目光,似乎在寻找特定的一户人家。他一度回头瞥了一眼,发觉这家伙还在看着自己。他前额猛然一热,一股肾上腺素注入身体。
他继续向前。嘴角挂着一丝笑意。心跳加快的原因不在于恐惧,也不在于担心可能暴露身份。
原因在于兴奋。
原因在于品味。这种品味融合了雷蒙德的全部生活情趣:追踪、期待、冒险。目标近在咫尺,相互间触手可及,但彼此都受到社交礼仪的约束,没有卷入一场战斗。
雷蒙德来到走廊尽头,转过拐角。这时他回头瞥了第二眼,这家伙始终未动。雷蒙德嘴边依然挂着一丝得意的微笑。他沿着另一边的走廊继续前进,停在一扇门外。如果这家伙过来找他,他就去敲门,假装要拜访亲戚。直到在4N号公寓前停下来,他才满意地笑出声来。这家伙已经流露出雷蒙德想知道的一切。此人的确就是剃刀狼。4F号公寓就是他的老巢。
正常情况下,他会打道回府,拟定一个天才的计划,做好充分的准备,让剃刀狼死得既有趣而又貌似合理,然后再搜查他的家。但这次行动的危险程度近乎荒谬,这反而让他更兴奋,甚至超出了愿意承认的程度。内心那个低低的声音在怂恿他,为什么不一竿子插到底呢?就这一次。
雷蒙德呆坐了几分钟,活像豪华盛宴上的一只烤乳猪。随后他若无其事地回到拐角,转过头来窥视。
走廊里一览无余,没有剃刀狼的影子。电梯上方的发光面板表明,电梯正下降至二楼。雷蒙德心里怦怦直跳,额头上渗出汗珠。他回到4F号公寓前,轻轻敲门。剃刀狼很有可能心生疑虑,已经返回屋内。如果真是这样,而且他出来开门,雷蒙德会随口编造一个名字,问他是否认识这个人。即使这家伙不相信也没有关系,他能做什么?因为敲错了门就朝他开枪?那还要社交礼仪干什么。
二十秒后仍然无人应声。他掏出开锁工具开始撬门。不到一分钟,随着一声脆响,门锁开了。他推开门,朝里窥视。
屋内干净整洁,但布置简单。客厅正中放着一只廉价沙发,配着一张复合板做的茶几。小饭厅里有一张塑料贴面的餐桌,围着四把金属管结构的椅子。全套家具看来都是二手货,这家伙显然没有玛莎·斯图尔特1的品味。
雷蒙德来到屋子中央,审视着整个地方。为什么有人搬进一套豪华公寓,却把家布置得好像古德威尔旧货店呢?这家伙一定疯了。
不过,雷蒙德关心的不是这个。他关心的是这个烂人拿到的三个谜底,以及用什么办法才能阻止他拿到第四个。
按照一贯的作风,他转向厨房。通常他会从那里开始搜索。但穿过客厅时,他注意到有扇门紧闭着,用不带保险链的插销闩住。插销不是一个,而是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