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莱因与瓦格纳(第10/34页)
他站了起来,开始奔跑。他从前常常以为自己过的是一种孤寂无比的生活并以几分虚荣心把某种听天由命的哲学归于自己的学说,在同事中他也被认为是个学者,有书卷气,私下里还是个文艺爱好者。天啊,他从未孤独过!他和同事们,和妻子,和孩子们,和各种各样的人谈天,而日子就这样过去了,忧愁能够忍受得住。即使他自己独处,也不孤寂。他与许多人甚至全世界的人意见一致,分担他们的忧愁,分享他们的欢乐与欣慰。他周围直到他内心深处总有大伙儿在,就是在他独处,痛苦与气馁时他也总是一群体中的一分子,属于一个保护性的协会,属于正派人,体面人和安分人的世界。可现在,现在他品尝着孤独。每支箭都射中他自己,每个安慰的理由都证实是毫无意义的,每次因恐惧的逃窜只能通向那个他与之决裂,对他来说已支离破碎滑走掉的世界。他一生中所有美好的正确的东西现在都不是那么回事了。他不得不把自己的五脏六腑掏出来,没人帮他忙。而他到底在自己身上找到了什么呢?哎,杂乱无章与心碎欲裂!
一辆他躲开的汽车转移了他的思想,给它们扔过来新的养料。他感到未睡够的脑袋空虚晕眩。“汽车,”他想道或说道,但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顿时感到一阵虚弱,闭上了眼睛,这时他又看见了好像熟悉的情景,让他回想,给他的思想注入新的血液。他看见自己坐在汽车里驾驶,这是一个他曾做的梦。他把司机推开自己抢过方向盘,梦境里所找到的感觉恍如解放与胜利。是有欣慰的东西,在某个地方,很难找到。但是有欣慰的东西。哪怕只在幻想或梦境里,存在着一种令人舒心的可能性,完全由自己驾驶着汽车,嘲笑着把其他任何司机从驾驶座抛到一边去,哪怕汽车跳跃着驶过人行道或者撞到房子或人,但这毕竟是乐趣,要比被人保护着由他人驾车行驶,永远是个孩子好得多。
孩子!他忍不住笑了。他想起还是少儿和青年时时常诅咒并怨恨克莱因2这个名字。现在他不再这样叫了。难道这没意义吗?是个比喻,是个象征?他不再小了,不是要让别人带路的孩子了。
在旅馆进晚餐时他碰巧要了一种醇和甘甜的酒,把酒名记住了。有为数不多的事物可以助人一臂之力,有为数不多的事物可以给人以安慰减轻生活的负担。能认识它们很重要。酒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南方的空气和风景也是一种。还有什么?还有别的吗?有的,思维也是一种给人以慰藉的事情,能给人以快乐,帮助人生活。但不是任何一种思维!噢不,有一种思维是受罪是荒唐的。有一种思维令人痛苦地在无法改变的事实上绞尽脑汁,其结果只能是恶心,恐惧与厌世。另外一种思维人必须去寻找,必须学会。这到底是思维吗?这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一种心境,它总是只延续片刻,想紧张思考的话只能破坏这种状态。在这种最为理想的状态中人的想法,追忆,幻觉,梦幻与认识都具有特色。关于汽车的想法(或梦幻)就属于这一种,属于给人以慰藉的好的一种,突然而至的对凶手瓦格纳的回忆及数年前关于他的讨论也属于这一类。在克莱因这个名字上的奇怪念头也如此。有了这些想法和念头,恐惧与可憎的不快在突然产生的自信面前退却一会儿,尔后似乎一切都那么美好,孑然独处也感到坚强,自豪,往事忘却了,接下来的时光全无恐怖。
他得对此有所感悟,这一点必须懂得,学会!如果他能做到经常在内心找到那一类的思维,保持住并唤它出来,他就得救了。于是他想啊想,不知道下午是怎样度过的,时光仿佛在睡眠中融化掉了,也许他也确实睡了,谁想知道这一点。他的思绪总是围绕着那个秘密转。他吃力地思考着与黄发女人的相遇,想了许多。这个偶遇意味着什么?这次短暂的相遇,与一个陌生、楚楚动人、但不讨他喜欢的女人对视了几秒钟怎么会在他心里变成长达几小时的思索,感触,激动,追忆,自虐和指控的源头?怎么会这样的?其他人也是这样吗?为什么黄发女人的风姿,步履,玉腿,鞋袜使他片刻心醉神迷?为什么她冷漠鄙视的目光使他变得如此清醒?为什么这个讨厌的目光不仅使他清醒,把他从短暂的色迷中唤醒,而且还羞辱恼怒了他,使他自我贬低?为什么他只用属于自己以往世界的语汇与追忆来反击这个目光,而这些语汇不再有任何意义,理由是他已不再相信的理由?他用了妻子的评语,用他同事的话,用从前的“我”,那个已不存在的公民与公务员克莱因的思想与见解来反击那个黄发女人及她的使人不舒服的目光,他有一种需求,要用所有想象得出的方法来反击这个目光来为自己辩白,可他不得不看到他的方法纯粹是如今已作废了的旧钱币。从这良久、不快的思考中他除了有憋闷,不安,自己的不是这种痛苦不堪的感觉之外一无所得。但少顷他又感受到了另外那种希冀出现的状态,有一会儿他在内心对所有痛苦的思考摇摇头,懂得了许多。眨眼的工夫他明白了:我对黄发女人的想法愚蠢,丢人,命运主宰着她就像主宰我一样,上帝爱她就像爱我一样。